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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新质生产力发展中的市场准入风险审计

日期: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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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T09版:理 论       上一篇    下一篇

市场准入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之一,明确了国家对经营主体进入不同行业、领域、业务的管理模式。2024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与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着力改善新业态新领域的市场准入环境。同时,伴随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深入推进,数字技术、人工智能推动新业态新领域快速发展。不断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是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有力推动新业态新领域因地制宜发展的关键环节,否则,科技成果难以实现商业化。

国家审计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研究新质生产力发展中的市场准入风险审计问题,对推动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具有关键作用。因此,本文根据《意见》中揭示的审计方向,提出审计如何应对新质生产力发展过程中的市场准入风险。

一、新质生产力发展中的市场准入风险

(一)传统准入壁垒存量风险

一是清单外隐性限制风险。文件明确禁止“在清单之外违规设立准入许可、增设准入条件或自行制定负面清单”,但新质生产力涉及的人工智能、商业航天等领域可能面临传统行业监管惯性带来的隐性壁垒。例如,部分地方可能通过环保、消防等合规性要求变相增设准入门槛,或利用特许经营、指定经营等方式限制市场竞争。

二是跨地区行政壁垒风险。文件提出要“破除跨地区经营行政壁垒”,反映出当前新质生产力企业(如自动驾驶、卫星互联网企业)在跨区域布局时,可能遭遇各地资质认定标准不统一、重复审批等问题,导致市场分割,抑制产业规模化发展。

(二)新业态准入规则滞后风险

《意见》强调要构建“前瞻性部署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体系”,但是,在深海、量子科技、生物育种等前沿领域很可能存在准入标准滞后于技术发展的问题。例如,基因编辑技术应用、低空经济场景落地等缺乏明确的安全评估和准入规则,在实践中可能出现两种极端。一方面可能由于安全评估严格而限制试点场景开放,延缓技术商业化进程;另一方面,对数据安全、伦理风险缺乏前置的准入审核,也可能导致系统性风险积累。

(三)要素市场准入制度性障碍

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过程中,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正在加速推进,在推动企业创新、促进生产要素优化配置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然而,虽然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以数据要素为核心支撑,但现行政策对数据产权界定、跨境流通等准入规范尚未作出明确规定。这种制度空白可能使企业在数据获取、应用和交易过程中遭遇合规挑战,不仅制约AI大模型的训练数据来源,还会阻碍基于数据要素的创新活动。

二、审计监督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作用机制

审计通过重点关注准入制度的政策制定情况、政策执行情况,以及成果落地和转化情况,以有力有效的全过程监督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壮大。

(一)准入政策制定阶段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指示精神,各地政府正加快推进招商引资和产业扶持等市场准入政策的实施落地。但由于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时间过短,地方经验不足,在地方给予一定自主权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因地制宜的情况下,这些政策在规划阶段便容易产生问题,并直接反映在后续实践上。审计要突出对招商引资、产业扶持等相关准入政策规划的评估研判。通过对政策规划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将审计采集到的当地财政情况、资源特点、营商环境信息与政策内容相比对,及时发现进行政策规划时所信赖的信息失真、政策目标不符合当地情况、政策条款脱离实际等问题。

(二)准入政策执行阶段

科学完善的政策体系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基础,而政策执行的有效性则直接关系到新质生产力能否实现良性发展。在准入政策规划后,需要按照政策目标合理选择招引或扶持对象,遵循已规划好的条款向其划分所需要的资金、资源、资产,在此基础上进行阶段性的跟踪反馈,并从监管获取的信息中得到反馈,动态优化生产要素配置,促进资源不断向优势方流动,加速突破性创新成果的涌现。基于此,审计工作应重点聚焦政策执行责任的履行成效。首先,对于政府合作对象的选择,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对投资者的业务、财务、技术特征进行刻画,判断对象选择是否属于招引扶持的政策适用对象、获取的支持与自身资质是否匹配等。其次,新质生产力的特点在创新,执行过程中会涉及大量创新技术和产业数据,审计须紧随审计对象的变化调整自身的工作范围、技术方法。

(三)准入政策执行效果

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关键在于确保创新成果实现有效转化和实际应用。对此,审计一方面应当关注已有成果是否符合“质”的特征,通过将市场需求、技术前沿和社会发展需要与政策成果相对比,分析这些新的技术成果是否能够真正回应区域发展的需求;将已有技术与经招引扶持后研发出的成果相对比,判断是否真的产生了突破性进展。另一方面,审计要跟踪成果的落地和转化情况。对于已有成果,调查当地是否已设立技术转移中心、成果转化基金为成果落地转化提供支持和服务;成果落地后是否真正应用到产业生产经营活动中,能否加速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扎根壮大、促进传统产业的跃迁升级,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三、审计监督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可行路径

第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维护中央审计委员会的领导。新质生产力是国家对经济发展的最新要求和重要战略,审计必须立足政治站位,密切关注科技和产业动向,不断调整自身的体制机制和工作方法。同时,审计要加强对新质生产力研发、落地和转化的全面跟踪,对管理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单位、部门和获取支持的项目形成常态化监督。此外,审计机关要着力提升“查、说、写”三大核心能力,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威慑力,切实履行党和国家监督利器的职责。

第二,强化技术赋能与人才支撑,加快推进审计能力现代化建设。要积极推进审计数字化转型,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创新审计方法;同时要加强审计队伍建设,通过提升战略思维、逻辑分析等专业素养,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能。为了提高国家审计对新质生产力政策落实和项目跟踪的监督效能,审计还要积极主动地吸收社会审计、内部审计和纪检监察的力量以扩大监督的广度与深度,合力保障新质生产力这一全新领域的健康发展。

第三,强化审计成果运用,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从国家审计服务国家治理的角度出发,为了保障新质生产力的健康发展,审计不只是要能拨开创新的面纱查出背后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更为重要的是落实审计决定和推动审计建议的实施,即做好审计整改这一“下半篇文章”。

结 语

国家审计对新质生产力市场准入风险的监督实践,本质上是为创新驱动发展构筑制度安全网的战略举措,既为新业态新领域破除制度性障碍,又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审计维度的实践样板,最终在市场准入制度完善与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良性互动中,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