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提升政务服务管理质效15条措施
日期:07-04
本报讯(记者 沈玉青) 近日,省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管理质效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出台加强政务服务中心项目审批、提高线上线下服务质效、提升政务信息系统使用效益等15条措施,着力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牵引、以制度建设为主线、以数智化为支撑,弘扬务实勤俭之风,推进政务服务迈进新质态。
《若干措施》要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分中心大厅)新建或改(扩)建要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对新建项目,充分开展必要性论证,明确相应建设配置标准,压缩不必要支出,严禁搭车建设办公用房;对在建和已建项目推进集约整合,探索跨层级联合办公等新模式。严格控制大屏幕建设,从严从紧进行审核,满足基本功能,对非必要的大屏幕建设一律不予审批。
《若干措施》要求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理念,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窗口,对办件频次低、时效性要求不高的窗口撤并整合。建设企业综合服务中心(专区),8月底前,在市、县政务服务中心试点建设民营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围绕“一件事”办理,开展跨部门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重塑业务流程,大幅压减办理时长和办事成本。
去年,我省建立了政务APP“户籍制”,各级政务部门开展政务APP清理整合,对符合规定的政务APP统一向数据、网信、通信管理部门“上户口”,省级政务APP压减45%。《若干措施》要求,省级政务APP须向下开放使用权限,杜绝省级以下重复建设。推动政务服务类应用向“苏服办”整合,县级以下禁止开发政务服务APP,已建县级及以下的综合类政务服务APP在12月底前完成迁移归并,未整改到位的不再安排下一年度运维经费。稳妥有序探索应用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新技术,持续提升“智慧晓苏”政务服务智能体服务能力,12月底前构建50个服务场景,提供智能咨询、智能推荐、智能导办等服务。
此外,《若干措施》提出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监督检查机制。建设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平台,以信息化手段规范并跟踪项目规划、设计申报、审核审批、采购实施、资源使用、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等环节,实施全量、全流程、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加强对政务信息化项目规划、建设、运维,以及项目资金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反馈监督检查情况,督促相关问题整改,提升政务服务管理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