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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一堂开在庭审现场的“禁毒公开课”

日期: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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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江苏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在第38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为增强人民群众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6月25日下午,盱眙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被告人姚某等人贩卖、运输毒品案,并邀请人大代表、社区干部、师生代表等50余人旁听,以“庭审+普法”双线并行的方式,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筑牢全民禁毒防线,守护辖区一方净土。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姚某等3人将纳入国家管制的精神类药品依托咪酯混合烟油,制成所谓“上头电子烟”烟弹进行非法贩卖,总计100余颗,非法获利4万余元。3名被告人因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至拘役四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相应罚金及追缴违法所得。

盱眙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田庚任本案审判长。宣判后,他表示,公开审理并邀请各界,特别是青年参与旁听,就是要撕开新型毒品的伪装,让公众尤其是年轻人深刻认识到毒品无论新旧,沾之即毁。

庭审结束后,案件承办法官刘丹丹结合本案及典型案例,向旁听师生详细介绍了常见毒品的种类、特征、危害,深入讲解了涉毒行为的法律后果。她特别提醒学生们要提高警惕,学会识别和防范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毒品陷阱,不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今后,盱眙法院将持续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同时将禁毒普法宣传作为常态化工作深入推进,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覆盖面,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禁毒斗争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构建无毒社会贡献坚实的司法力量。蒋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