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4-03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宿迁经开区法院宣判“互联网+快递”贩毒案 毒贩获刑八年

日期:06-30
字号:
版面:第A03版:江苏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随着互联网和物流业的飞速发展,毒品犯罪也披上了“科技外衣”,呈现出新的隐蔽形式。近日,宿迁经开区法院审理并宣判了一起利用网络社交平台联系买家、通过快递寄递毒品的典型贩毒案,被告人陈某因贩卖甲基苯丙胺(冰毒)17.74克,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2023年7月中旬至8月间,被告人陈某从他人处购得毒品甲基苯丙胺,利用Telegram(俗称“纸飞机”或“飞机”)聊天软件发布贩毒广告。购毒者看到广告后,通过该软件的私聊功能与陈某联系商谈价格。双方谈妥后,购毒者转账支付毒资,被告人陈某通过快递方式向购毒者交付毒品。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通过上述“互联网+快递贩卖毒品”的方式,多次向他人贩卖甲基苯丙胺,累计重量达17.74克,被告人陈某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1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明知是毒品甲基苯丙胺仍多次贩卖,数量达17.74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法院综合考虑陈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判决:以贩卖毒品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承办法官指出,此案是一起典型的利用“互联网+快递”方式实施的毒品犯罪。网络通信的匿名性与快递物流的便捷性,被不法分子利用为犯罪工具,其隐蔽性与查处难度给禁毒工作带来新挑战。

法官提醒,快递物流企业需严格落实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同时加强员工毒品识别培训,对异常包装保持警惕,从源头阻断毒品流通渠道。孙 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