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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4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赡养义务不容推卸 共筑家庭和谐

日期: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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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江苏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人口老龄化是我国未来长期的基本国情,老有所养至关重要。近年来,赡养纠纷案件数量不断攀升,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成为全社会的重要责任。

原告孙某与已去世的张某育有两个子女,二人现已独立生活。如今孙某身患心肌梗死、高血压、糖尿病等多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而两个子女却对其不闻不问。孙某无奈之下将二人诉至法院,要求二人给付赡养费并每月进行探望。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4年孙某医疗费支出达21000余元,其自述无养老金与存款,仅靠约2万元房屋租金维持生活。法院认为,孙某年老体弱,收入难以满足生活需求,其赡养主张应获支持。同时,精神慰藉也是赡养义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孙某要求子女每月探望两次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赡养义务是成年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父母应尽的责任,涵盖经济供养、精神关怀与生活照顾。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民法典均对赡养义务作出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赡养费数额需综合当地经济水平、被赡养人实际需求及赡养人经济能力确定,而定期探望的诉求,法院通常会判决被告每月探望两次。

赡养纠纷本质是家庭矛盾,需双方相互理解。老年人可通过社区调解或诉讼维权,保留相关证据;成年子女应主动关心、定期探望,给予物质和精神双重关怀,唯有父母子女相互谅解,才能共建和谐家庭。 张锐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