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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6
星期一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法庭“搬”进小区 普法送到“家门口”

日期: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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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江苏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2025年,淮安市两级法院开展“一案一清·双百巡审”巡回审判工作,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一方面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另一方面实现了涉诉纠纷“一案一清”。

4月25日,围绕一起物业纠纷案件,淮安中院将庭审“搬进”辖区雅乐居富春山居小区,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该案当事人左某、王某系同一小区某楼栋同层业主,双方共用楼层公共通道。2024年8月,王某在门前公共通道安装了玻璃门,导致他人无法使用玻璃门内部的通道。后双方协商未果,诉至一审法院。

一审法院判决王某拆除玻璃门和装饰墙并恢复原状。王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该案二审法官、淮安中院民一庭法官黄霞了解到,小区业主占用公共通道的现象较为普遍,于是决定将庭审“搬进”小区开展巡回审判,希望能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化解普遍的问题。庭审中,围绕双方争议焦点,合议庭在法庭调查与辩论等环节中充分地开展释法说理工作。最终,上诉人当场同意撤回上诉,并承诺对占用建筑物内共有部分的设施进行拆除并恢复原状。

庭审结束后,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邻里纠纷、物业管理纠纷等问题,参加巡回审判的法官向社区群众释法答疑解惑,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同时,还组织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和业主代表围绕物业纠纷成因、物业纠纷多元化解等问题展开讨论,通过普法宣讲,引导业主自觉履行义务,督促物业主动承担管理职责,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构建和谐社区。任虹燕 金赵鑫 陈俊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