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4-06
星期一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基于数字创新生态系统的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机制研究

日期:04-29
字号:
版面:第T07版:理 论       上一篇    下一篇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未来产业已经成为引领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未来产业由前沿技术驱动,当前处于孕育萌发阶段或产业化初期,是具有显著战略性、引领性、颠覆性和不确定性的前瞻性新兴产业。”当前,数字创新生态系统是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的重要载体,因此,洞察基于数字创新生态系统的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机制,对于构建我国现代化产业体系具有现实意义。

一、产业化导向投入机制

产业化导向投入机制是通过制度创新引导各类资源要素配置效率的“帕累托改进”,在技术供给端与产业需求端之间建立动态平衡。具体来看,根据我国未来产业的布局情况,政府通过财政专项资金、税收杠杆及产业基金,对算力网络、标准验证平台等数字基础设施定向投入。例如,依托国家超算中心、人工智能计算中心等算力基建,打造“超算集群—行业算力中心—边缘计算节点”三级算力网络体系,保障创新基本设施建设。依托风险投资、供应链金融等市场化工具,引导社会资本向具有高成长性和战略意义的未来产业领域集聚。发挥政府部门协同效应,破除数据确权、数据流动、知识产权等各种制度壁垒,减少交易成本。根据产业政策和规划,吸引人才、资本、设备等要素向数字创新生态系统进行地理集中,形成知识溢出的空间正外部性。在此基础上,利用数字孪生平台,实现跨组织边界的按需调用,突破物理空间限制。不仅如此,在技术方面,发挥不同参与主体的显著优势,搭建数字技术研发平台,强化底层技术供给。同时区分科研院所/高校(基础研究)、企业(应用开发)等的投入重点,防止重复建设,实现参与主体差异化技术投入。为避免过度聚焦于单一技术,需进行跨界融合,支持量子计算、生物芯片、氢能等前沿技术转化,实施多技术路线并行,整合现有异质性创新资源,加大未来产业需求导向的研发,形成市场主导的创新资源建设。采用“场景验证+快速迭代”模式,如航空航天技术向民用领域延伸等,实时追踪技术应用场景的绩效表现,实现使用端向研发端的闭环反馈,从而培育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未来产业生态系统。

二、自组织融合机制

自组织融合机制的本质在于通过数字技术的嵌入与市场化规则的调和,构建具有自主演化能力的开放式创新网络。具体来看,数字创新生态系统能够实现全要素数字化,形成实时动态的数字孪生平台,直接打破时空壁垒,实现数据要素快速流动。同时各类参与主体利用“即插即用”的方式接入平台,降低资产专用性的约束。在此基础上,基于机器学习对海量市场需求与供给进行特征提取与相似度计算,实现供需双方的非线性匹配,形成去中心化的分布式协作结构,大幅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各参与主体基于自身所获取的信息不断进行试错学习,从而调整自身的行为策略,实现正反馈循环,找到自身在未来产业中的定位,形成不同领域的创新集群,构成“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产业孵化”梯度衔接的创新链。该创新链已具有共识性的市场化规则,政策将依据市场化规则进行动态调整。通过现有创新载体内的企业构建“平台+中小微”共生模式,不断吸引中小微企业进入数字创新生态系统,通过持续的数据要素交换维持平衡态势,达到一定规模时或者外部因素超过临界值时,原有的网络结构发生改变,新的组织模式得以涌现。这种跨层级的动态调节能力,使得系统在保持稳定性的同时具备应对不确定性的敏捷力。

三、价值共创与实现机制

价值共创与实现机制以生态位互补与网络协同为底层逻辑,通过重构竞合关系、优化知识流动、拓展场景应用、创新商业模式,构建起多层次、多维度的价值生成与扩散网络,从而实现数字创新生态系统内的价值裂变,赋能未来产业发展。具体来看,未来产业参与主体根据自身在数字创新生态系统中的定位,通过生态位分化形成差异化竞争格局。尤其是市场需求促使各参与主体持续提升技术壁垒与响应速度,需求的差异化避免了同质化产品出现;在合作层面,基于数字平台的接口标准化和规则互认,各参与主体形成模块化协作网络。在数字创新生态系统内部,知识要素在“基础研究—应用开发—转化反馈”中经历了三次形态跃迁,科研机构的隐性知识(实验数据等)通过数字孪生等技术转化为可共享的显性知识,嵌入数字平台供企业调用。企业在产品开发中整合多学科知识,挖掘跨领域知识的关联性,形成突破性技术组合;市场用户通过反馈产品数据到研发层形成闭环,触发知识要素的迭代优化。此时,为了打通技术价值实现的“最后一公里”,在横向维度,构建“硬科技+垂直场景”矩阵,通过差异化场景验证提升技术泛化能力;在纵向维度,形成“单体场景试点—产业集群推广—跨域生态复制”的扩散路径。场景应用不仅为技术提供了价值验证场域,更通过场景中各参与主体的交互,驱动技术扩散与应用迭代,实现价值共创。由于未来产业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各参与主体间的协作内容和方式呈现多样化,因而动态商业模式更适合数字生态系统的各参与主体,根据贡献度设计弹性收益分成机制,即根据市场反馈自动调节分成比例,确保各主体在价值分配中实现激励相容。

四、多主体治理机制

通过数据流、规则链与价值网的深度耦合,处于数字创新生态系统中的每一个参与主体都将参与治理活动。具体来看,政府作为治理体系的顶层设计者,明确未来产业的优先发展序列,从数据确权、流动等方面制定政策制度,构建负面清单,划定各参与主体的行为边界,同时建立动态白名单激励合规创新。在此过程中,引导数字技术共享平台、数字孪生平台等的建设与融合,优化资源调配机制。企业作为治理体系的组织者,尤其是各领域的领军企业,依托技术优势与市场地位,主导制定技术标准,并通过专利交叉许可、开源社区运营等方式实现技术生态的底层架构,从而引导各企业进行技术共享共创。同时在平台中嵌入共享规则、价值分配、约束条款,利用智能合约实现自动执行;科研机构、协调组织等多元主体通过互补性的治理行为,提高数字创新生态系统整体适应度。高校和研究院所利用伦理委员会等多重机制,从伦理道德、价值理性等方面防范技术主义倾向;各类产业联盟、标准协会等中间组织制定细分领域操作指南,填补政府宏观规则与企业微观实践之间的治理缝隙;金融机构利用信贷政策淘汰难以创新发展的企业,从而反向优化数字创新生态系统,增强系统整体的韧性。在此基础上,各类用户通过产品评价等行为倒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环保责任等,反馈治理效能。

五、结语

通过构建产业化导向投入、自组织融合、价值共创与实现、多主体治理等机制,数字创新生态系统正成为促进未来产业发展的强劲动力,这一过程不仅是技术突破的过程,更是对传统经济和产业结构的变革发展。唯有坚持创新,才能在全球经济浪潮中抢占先机,为中国式现代化注入强劲动力。

1.2025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年度项目“基于数字创新生态系统的陕西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机制设计和政策协同研究”(2025YB0385)

2.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双循环背景下陕西省数字经济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与应用研究”(21JK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