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认识和把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蕴含的四重逻辑
日期:04-29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六个坚持”的重大原则,其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意义深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一重大原则明确揭示了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带领中国人民实现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的根本“价值密码”,蕴含深刻的学理、法理、义理与情理逻辑。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蕴含的学理逻辑
万物之始,大道至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有着坚实的理论、历史和实践根基。首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一重大原则一方面是对马克思历史观中的主体性原则的守正与传承。马克思指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另一方面是对中国传统社会尚民爱民惠民等民本思想的继承与发展,如“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等。然而,古代社会受制于生产力和社会制度等因素的制约,存在“君王”与“人民”的二元分裂,具有很大的历史局限性、狭隘性。其次,古语云:“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历史是人类自身的实践史,是人类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外化的产物。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以唯物史观为武器,始终把人民的历史主体性原则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贯穿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历史证明,中华大地因之而焕然一新,中华民族因之而强起来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一切行动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一切政党的根本标志。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与方法论把握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矛盾,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之事,中国人民已然从“吃不饱、穿不暖”向追求“高质量”的美好生活迈进。这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践之道的科学性与先进性。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蕴含的法理逻辑
从法的向度探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一重大原则,其必将会涉及法的存在规定性、性质规定性和法的内在同一性。第一,唯心主义者认为,法是脱离历史与现实的概念逻辑产物。然而,马克思主义指出,法的存在规定性是由社会存在所决定的,离开社会存在,法的规定性就会被颠倒,社会存在是法的根基。第二,法作为一种上层建筑,具有阶级的属性。一个民族或者国家有着什么样性质的社会制度也必将决定其所从属于它的法的性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的法本质上体现少数统治阶级的意志,是统治阶级进行阶级压迫的工具。马克思主义认为,真正的“法”必然属于“人民意志”,“人民”才是法的主体,才是法的出发点与落脚点,无论何时,法在其性质上都应为人民服务。第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只停留在口头上,不止步于思想环节。《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施行,以宪法形式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确立人民中心地位。2021年,我国第一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更是成为人民权利的宣言书,体现着我们党不断执政为民的理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精神。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蕴含的义理逻辑
人心所归,惟道与义。这一义理逻辑即是从正义价值、制度和实践层面阐述中国共产党和党史的正义性。其一,马克思主义认为,正义是一种规范性的价值,它的产生是社会中的非正义、非公平现象的产物,具有历史性,真正的正义的实现是在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物质财富极大丰富的基础上,人类社会中不平等现象消失、阶级消亡,每个人都获得了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史正是基于人民对自由、尊严等价值的追求,对真正正义的价值目标的追求。历史上一切遗忘或放弃对自我本质追求的事业都将可能失去其人道价值。其二,人们对于正义的追求也体现在现实的社会制度中对社会正义合法性与正当性的追求。在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视野中,只有符合历史必然性与历史发展进步方向的阶级所持的正义观、所践行的社会制度才具有现实性与合理性。中国共产党代表新的生产方式,顺应历史潮流,以实现共产主义为最终目标,从价值层面和制度层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其三,历史上的正义发展始终是以人民为立足点和实践主体的。党史的正义性正是蕴含在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断为美好生活而奋斗的历史实践之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坚持党史的正义性,就是要将人民群众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永远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蕴含的情理逻辑
心有所信,方能行远。这一情理逻辑即是从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远大理想、中国共产党的革命情怀和人民情怀以及胸怀天下的人类情怀出发,以更好理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精神追求。第一,实现共产主义和解放全人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远大理想和神圣使命。中国共产党是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起来的政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始终坚守马克思主义的人民立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彰显出不同于剥削阶级政党的价值取向和立场原则,体现出立志千秋伟业的使命和担当。第二,革命理想高于天。中国共产党是革命党。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实际上,而且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由此可见,“革命”并不特指夺取政权,而是指共产党人以解放全人类为己任,变革现存世界的一切实践活动。在我国,坚持党的最高纲领与最低纲领的统一,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统一就是中国共产党人的革命理想。现阶段,为实现这一革命理想,就需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就需要共产党人永葆为民情怀,不懈奋斗。第三,大道之行,天下为公。中国共产党的初心使命映照出全人类的共同价值。马克思主义指出,随着生产力发展和交往扩大,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出现和向世界扩张,民族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变,个人、阶级、国家的命运最终将与全人类的命运紧密相连。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世界发展趋势,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为世界发展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彰显出胸怀天下的情怀与担当。
征途漫漫,惟有奋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实践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和力量源泉。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牢牢把握这一重大原则,以“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的初心与行动,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断开辟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续写辉煌历史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