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和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良金融资产转让暨催收公告
日期:04-25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2025年3月31日,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与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资产转让协议》,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声明下列附表中所列的以下债权及相应的利息、罚息、迟延履行金、违约金或其他应收款,已依法转让给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该等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也已依法转让给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特公告通知与该等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其他还款义务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该等债权转让的事实。
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该等债权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或其他还款义务人立即向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其他还款义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赵毅 联系方式:13962523207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 25 日
公告清单(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借款人名称担保人(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名称贷款本金余额基准日欠息费 用债权合计金额
1苏州工业园区金月电器材料有限公司苏州市开元化工有限公司、苏州永盛房地产有限公司、顾萍、顾三官、倪桂云、胡卫林65,000,0003,468,129.54209,84868,677,977.54
2苏州工业园区金月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苏州市开元化工有限公司、苏州永盛房地产有限公司、顾萍、顾三官、倪桂云、胡卫林67,370,0003,576,281.1216,83871,163,119.10
3苏州工业园区京江变压器有限公司苏州市开元化工有限公司、苏州永盛房地产有限公司、顾萍、顾三官、倪桂云、胡卫林31,964,851.41,704,104.84112,91533,781,871.24
备注 :
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5年2月6日的贷款本金及利息余额,借款人及担保人应支付给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贷款行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2.若本清单中保证人名单出现遗漏笔误的,并不意味着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其保证责任的免除,保证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履行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