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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管好“微权力” 根除“微腐败”

日期: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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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T04版:理 论       上一篇    下一篇

基层是国家治理的神经末梢,也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微权力”任性、“微腐败”变异等问题仍然存在。这些问题看似涉及金额不大、职级不高,却严重侵蚀基层治理效能,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我们必须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政治高度出发,持续完善“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坚决铲除“微腐败”滋生的土壤。

制度完善重在规范权力流程。治理“微权力”乱象,首要任务是扎紧制度的笼子。基层权力运行具有事务繁杂、直接具体的特点,必须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制度规范,建立全周期管理制度体系。推行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对村级事务决策、民生资金发放、集体资产处置等事项进行标准化界定,并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向社会公示。健全岗位职责说明书制度,明确每个岗位的权责边界、操作规范、风险等级,实现“照单履职、按图操作”。针对基层“小微工程”监管盲区,建立项目申报、审批、实施、验收分离制衡机制,切断利益输送链条。制度设计需注重基层实际,避免“上下一般粗”,确保制度可执行、能落地、真管用。同时,要建立制度执行评估机制,定期开展制度“回头看”,对执行偏差及时校准,对制度漏洞及时填补,形成制度完善与执行监督的良性互动。

监督合力依托多维立体体系。破解基层监督力量分散难题,需要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网络。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建立县乡纪检监察工作联动机制,对重点村(社区)开展提级监督。深化巡察监督向村居延伸,运用交叉巡察、机动巡察等方式破解“熟人社会”监督困局。加强职能部门职能监督,民政、农业、财政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惠民资金实行“线上+线下”双轨监管,运用区块链技术建立资金流向追溯系统。激活群众监督内生动力,推广“村民议事日”“村务质询会”等做法,开发掌上监督平台实现资金流向实时查询,设置“扫码举报”功能简化监督流程。注重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前哨”作用,通过履职培训、考核激励提升监督能力,建立监督台账月报制度。建立监督结果运用机制,将发现问题与完善制度、警示教育有机结合,形成“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源头治理”的监督闭环。探索建立基层政治生态评价体系,通过大数据分析及时预警廉政风险。

文化培育聚焦廉洁生态塑造。思想防线的松动是权力异化的开端,必须将廉洁文化建设融入基层治理。加强政治引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通过“乡村夜校”“田间党课”等形式,引导基层干部树牢正确权力观。深化纪法教育,运用“案例剖析+情景模拟”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制作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警示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培育清廉家风,开展“廉洁家访”“家风讲堂”等活动,组织干部家属签订助廉承诺书,筑牢家庭防腐堤坝。推进移风易俗,将廉洁元素融入村规民约,整治大操大办、人情攀比等不良风气,建立红白事备案公示制度。建设廉政文化阵地,通过廉政书屋、文化墙等载体营造崇廉尚洁氛围,创作方言廉政快板、廉政剪纸等民间艺术作品。注重教育方式创新,针对基层干部特点采用方言宣讲、情景短剧等接地气形式,提升教育实效性。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动态管理机制,将廉洁表现与评优评先、职级晋升直接挂钩。

责任体系强化治理机制保障。压实责任是管好“微权力”的关键抓手。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建立县、乡、村三级责任清单,将“微权力”监管纳入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内容,实行“一季度一督查、半年一通报”制度。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治理成效的核心指标,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民意调查,对信访举报集中、问题多发的地区实施重点管理。强化问责追责,对履责不力导致“微腐败”蔓延的地方,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倒查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通过公开通报形成震慑效应。建立容错纠错正面清单,明确改革创新、应急处置等事项的免责情形,制定干部履职风险报备制度,保护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推行“廉洁履职承诺”制度,组织基层干部签订责任书,将廉洁要求嵌入日常管理,实行“任前谈话+年度述廉+离任审计”全过程监管。通过明责、督责、问责的完整链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治国安邦重在基层,管党治党重在基础。当前,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基层治理面临新任务、新挑战。我们必须深刻认识管好“微权力”对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共同富裕的重大意义。要始终坚持系统思维,把规范权力运行与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相结合,通过智慧乡村建设实现“三资”管理数字化;把惩治“微腐败”与深化基层改革相贯通,在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嵌入廉政防控机制;把强化监督制约与激励担当作为相统一,建立基层干部关爱基金和荣誉表彰制度。通过持续健全制度、完善监督、深化教育、压实责任,推动基层权力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从“阶段整治”向“长效治理”提升。唯有如此,才能让“微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筑牢根基,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