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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数字技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路径研究

日期: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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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T01版:理 论       上一篇    下一篇

□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张凯菲

摘要:数字技术革命为破解传统小农经济困境提供了历史性的机遇。立足于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基本原理,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乡村振兴实践,系统阐释数字技术重构农业生产体系、创新发展集体经济形态的特殊路径。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框架下,数字技术通过生产工具智能化革新、数据要素集体化管理和劳动价值数字化重塑这三重机制,正在创造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新范式。必须坚守技术应用的社会主义属性,确保数字红利惠及全体农民。

关键词:技术革命;数字技术;实践路径

一、技术革命与农业发展的历史交汇

人类农业生产工具演进的历史,本质上就是生产力不断突破生产关系束缚的历史进程。马克思在考察工业革命时曾深刻指出:“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为首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为首的社会。”当前,智能农机、农业大数据等数字生产力的涌现,标志着农业生产工具进入智能化的新阶段。2023年我国农业数字经济规模突破2.8万亿元,这一变革不仅带来了生产效率的飞跃,更重塑了农村社会的生产关系结构。在传统农业向数字农业转型的过程中,中国展现出独特的制度优势。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将数字技术异化为资本的增殖工具,我国始终坚持技术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浙江在“未来乡村”建设中推行的数据要素集体所有制,贵州在“村链”平台上实现的集体资产透明化管理,都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数字时代特征的创造性结合。

二、数字技术赋能农村经济的理论逻辑

(一)生产力系统的深层变革

智能农机具的普及使耕作效率提升了300%,印证了马克思主义“生产工具决定生产力水平”的论断,突破了小规模生产效率的瓶颈。智能化工具的社会化共享突破了私有制的局限,在集体所有制下发挥出最大的效用。农业大数据平台将自然要素转化为可量化的数据,推动农业生产从经验依赖转向精准调控,构建了马克思预言的“人对自然界的理论把握”的新型关系,实现了人与自然矛盾的辩证统一。

(二)生产关系的适应性进化

山东寿光的蔬菜产业基地将2.8万个大棚种植数据纳入集体管理平台,延续了列宁合作社理论中“生产资料社会占有”的要义,发展了集体所有制的实现形式。通过数据要素收益二次分配机制,农民可以共享数字技术增值效益,诠释了马克思的“重建个人所有制”的思想。河北邢台的区块链合作社则将劳动贡献转化为数字工分,通过智能合约实现精准分配,既保留了集体经济的优势,又能够融入数字技术效能,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技术赋能型”合作经济模式。

三、数字技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实践路径

(一)生产资料的智能化转型

黑龙江垦区建立的智能农机共享平台,使大型农机具的利用率提升至91%。这种社会化服务模式有效解决了小农户与现代化生产工具之间的矛盾,在实践层面验证了恩格斯“生产资料社会占有”理论的当代价值。通过物联网技术实现的农机精准调度,不仅提高了设备的使用效率,更在深层次上推动着农业生产关系的现代化变革。

在数据要素管理领域,重庆农业数据交易中心创新性地实施集体数据资产质押融资的措施。这种探索既遵循《数据二十条》确立的要素市场化改革方向,又通过收益分配机制保障集体权益,为数据要素的社会主义应用提供了实践样本。

(二)劳动价值的数字化再造

浙江推行的“浙农码”数字工分系统,将农民参与集体劳动的质与量转化为可计量的数字凭证。这种创新不仅延续了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更通过区块链技术确保分配过程的公开透明。在数字经济背景下,这种实践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提供了新的实现形式——数字劳动既创造使用价值,也通过平台经济实现价值转化。

短视频平台催生的“新农人”群体,则开辟了价值创造的新维度。8万农民主播通过内容创作实现年均增收5.2万元,其数字劳动不仅产生了经济价值,更在城乡文化互动中创造出新的社会价值。这种变革突破了传统农业劳动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局限,展现了数字经济时代劳动形态的多样性。

四、风险防范与制度创新

在技术应用的过程中,需警惕资本逻辑的潜在侵蚀。个别电商平台通过算法控制压低农产品的收购价,这种“数字剥夺”的现象实质上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数字化再现。对此,应建立国有数字农业服务平台,掌握关键算法的主导权,确保技术应用服务于集体利益。

针对12%的农民面临的“数字技能鸿沟”问题,需要创新技术的普及方式。例如,江苏等地推行的“数字导师”制度,就是通过党员结对帮扶实现技术下沉的目的。这种组织化推进模式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也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实践。

结 语

数字技术在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领域的应用,本质上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在数字时代的延伸和新发展。通过将数字生产力纳入社会主义制度框架,我国正在探索一条“技术赋能集体化”的经济创新发展道路。这条道路的核心特征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坚持生产资料为集体所有的根本制度;第二,构建技术收益共享的分配机制;第三,确保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唯有坚守这些原则,数字技术才能真正成为推动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支撑,才能为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技术保障和支持,努力实现数字经济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