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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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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靖江法院:“我审您督”为交通事故案裁判把关

日期: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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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江苏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4月3日,泰州市靖江法院孤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部分泰州、靖江两级人大代表通过泰州法院“我审您督”代表监督审判应用平台预约并现场旁听。

庭审前,孤山法庭向代表们发放了案情简介,以便代表提前了解案情。该案原告2002年因交通事故受伤,被诊断为重度颅脑损伤后遗症(即植物人),其亲属于2004年与保险公司达成赔偿调解,共获赔20年护理费、生活补助费等各项费用139万余元。现原告以继续生存为由,主张保险公司给付五年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庭审中,承办法官围绕赔偿金额计算等争议焦点,引导双方当事人充分举证质证。

人大代表们全程专注旁听,并对此次庭审程序、法官庭审能力、庭审形象等进行了现场评议。代表们表示,原告成为植物人卧床至今已有20多年,这期间离不开家属的悉心细致照顾,希望法官可以兼顾法理和人情,对原告继续索要护理费等主张综合考虑判决,以司法裁判弘扬扶助家人、不离不弃的美德善行。靖法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