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法院:“捡漏”有风险,二手交易需谨慎
日期:04-09
李先生在浏览二手平台时,发现自己心仪很久的一款电子产品,与商家沟通后,他通过第三方支付货款,没想到却被商家“拉黑”。近日,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二手平台交易的网络诈骗案。
2023年5月,被告人赵某、李某在无货源的情况下,通过二手网络平台发布出售电子产品的虚假信息。当有买家询价,商议好价格后,再以支付定金、定金被冻结等理由,骗取钱款用于挥霍。赵某、李某按照上述方式,实施诈骗犯罪2起,共骗取人民币12万元。
高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对被告人赵某、李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同时对赵某、李某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法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物品或转卖闲置物品时,要注意交易需全程在官方平台进行,拒绝绕开平台私下交易。柳飞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