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法官,感谢你们不辞辛劳奔波几百公里,把我们的辛苦钱要了回来,让你们费心了,再次谢谢你们。”近日,正当执行法官郭新奇清点当日执行到位案款时,接到了一案件申请执行人的电话。至此,这场跨越700公里的攻坚战成功告捷。
去年5月13日,因河南某建设公司欠付157万余元货款,涟水某供应链公司遂将其起诉至涟水法院。6月17日,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分期履行协议,约定以150万元进行结算。
后由于河南某建设公司始终未能履行协议内容,涟水某供应链公司向涟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涟水法院经审查后予以立案。
为维护涉诉企业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郭新奇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进行全面的财产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在第三人企业处存在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这一线索犹如暗夜明灯,郭新奇迅速对案涉第三人企业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对擅自向被执行人履行的法律后果及相应法律责任进行了风险提示。然而一个月后,河南某建设公司仍未向涟水某供应链公司还款。执行时间拖不起,申请执行人等不起。
根据申请执行人一方提供的财产线索,郭新奇驱车700公里抵达河南洛阳,当天查封了河南某建设公司的两家分公司与名下车辆。考虑到被执行人也是企业,为不影响其正常的生产经营,促使其履行债务,郭新奇发挥善意执行理念,允许其企业正常运营,但不能对厂房、设备等进行转卖。
“你公司未来还要继续发展,应当把诚实守信作为经营之本,切莫因小失大呀!”郭新奇耐心地向河南某建设公司的负责人释法明理,劝诫其诚信是企业立足之本,应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否则不但企业声誉受损,企业法定代表人还将会面临失信惩戒甚至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
见证这场跨越苏豫的“执行闪电战”后,该建设公司的负责人连连表示一定努力筹措,不会再让申请执行人失望。终于,剩余欠款于一个月后凑齐,并被打到了涟水某供应链公司的账户上。张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