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巧解装修纷争,当庭化干戈为玉帛
日期:03-31
近日,泰州市海陵区法院成功将一起剑拔弩张的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当庭化解,不仅让当事人的矛盾烟消云散,更在法律层面播撒下和谐的种子。
2023年年底,惠某某通过微信联系某装饰公司负责人钮某某,表示其经营的餐饮店需要进行升级改造。双方通过微信对施工时间、内容、金额等进行协商,约定由钮某某的装饰公司提供装修服务,确定工程报价155000元。双方谈妥后,钮某某设计施工图纸,经惠某某审核同意后,安排工人施工。施工过程中,钮某某根据惠某某要求增加部分施工项目,成本为9370元,总价款合计164370元。2024年,工程完工交付,惠某某验收后投入经营,但尚有24370元工程款未与钮某某结算。钮某某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他将惠某某诉至海陵法院。
承办法官严丽娟了解到,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焦点在于工程款的结算和支付问题。为了妥善解决纠纷,法官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惠某某表示,工程交付后陆续出现质量问题,他多次要求钮某某来维修,但并没有修好。而进行修缮整改需要花费3万余元,因此他认为钮某某还需要退钱给他。
严丽娟在听取双方陈述后,详细地审阅了双方当事人的证据材料,并耐心地向双方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强调了合同履行的重要性和诚信原则。法官指出,双方并未签订书面装修合同,因此双方的权利义务均需依赖微信聊天记录来确认。现原告已经完成了施工任务并交付被告使用多时,被告虽在接收后多次提出质量问题,但原告也已派人去维修解决,此后被告未再就相同的质量问题提出异议,应视为相应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至于现在被告提出的质量问题,因交付使用较长时间,无法确定系使用还是装修本身造成,且被告在原告多次催要的情况下,针对现场出现的多处问题提出以16万元结账的要求。
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逐渐放下了对立情绪,开始理性地沟通。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惠某某一次性向原告支付剩余装修款17000元,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案件得以圆满解决。海法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