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4-08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中策橡胶:负债式分红实控人得利,股权转让迷局至今待解

日期:03-31
字号:
版面:第A02版:今日财经       上一篇    下一篇

□江苏经济报记者 刘照和 通讯员 高 荣

2月28日,作为国内头部轮胎企业的中策橡胶成功注册,距离最终上市仅剩一步之遥。

根据首次招股书内容,中策橡胶最初拟募集金额为70亿元,分别用于6个项目,其中计划募集资金最多的为绿色5G数字工厂项目,拟占用资金为31.88亿元,其次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28.5亿元。

而更新后的招股书(注册稿)则显示,该公司的募集金额已经被调减至48.5亿元,募资项目也减少到了5个。其中原计划募资1.5亿元的“研发项目升级及信息化建设技术改造项目”和28.5亿元的“补充流动资金”均被删除,反而是增加了“在泰国增资建设高性能子午胎项目”,拟投入募资金额为8.5亿元。

中策橡胶对募资项目的大幅变化并未做过多解释。江苏经济报发现,该公司还存在举债式分红,以及股权转让价格变化不合理等问题。同时,近年来该公司发生了多起员工死亡事故,企业内控管理机制不严问题凸显。

一边举债一边分红

从业绩表现来看,中策橡胶近年来业绩波动明显,2022年度增收不增利。根据招股书内容,2021—2024年上半年(以下简称:报告期)中策橡胶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06.01亿元、318.89亿元、352.52亿元和185.18亿元,同期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13.75亿元、12.25亿元、26.38亿元和25.40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2022年和2023年中策橡胶的营收增长率分别为4.21%和10.55%;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10.91%和115.36%。

不仅如此,中策橡胶的资产负债率在同行业中处于较高水平。报告期各期末的负债总额分别约为235.89亿元、257.51亿元、250.13亿元、262.17亿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9.15%、68.58%、63.81%和62.62%,而同期内招股书中所列同行业的资产负债率平均值分别为51.94%、51.66%、 50.39% 、49.69% 。对此,该公司也在招股书中表示存在一定的偿债能力风险。

在此前提下,2020年至2024年上半年,五年间中策橡胶却连续分红5次,分红金额分别为11亿元、3亿元、2.5亿元、4.5亿元和7亿元,合计金额达28亿元。而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仇建平和仇菲父女二人合计控制中策橡胶 46.95%的股份及相应表决权,这也就意味着,5年时间28亿分红中有46.95%的比例落入了仇建平和仇菲父女二人的口袋。

对此,有媒体分析表示,2019年仇建平系通过举债获得中策橡胶的控制权,当时支付的现金中有40亿元为自有资金,其余17.98亿元均来自银行并购贷款。而这部分并购贷款当时便计划以中策橡胶未来的分红来偿还,计划的分红安排是2019—2026年合计分红26.03亿元。

股份转让迷局

仇建平获得控制权后的2021 年,中策橡胶一年内曾经发生过三次股份转让。其中第一次为 1 月 29 日,朝阳好运与朝阳稳行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朝阳好运将其持有的中策橡胶有限2.17%的股权转让给朝阳稳行,转让价格为10.83元/注册资本。

第二次为2021 年 4 月 23 日,上海彤中与朝阳力奔、彤程新材分别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上海彤中将其持有的中策橡胶有限 1.25%的股权转让给朝阳力奔,将其持有的中策橡胶有限 8.92%的股权转让给彤程新材,转让价格为 15.71 元/ 注册资本。

第三次为2021 年 4 月 25 日,朝阳力奔与朝阳全瑞诺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朝阳力奔将其持有的中策橡胶有限 0.46%的股权转让给朝阳全瑞诺,转让价格为15.71 元/注册资本。

第一次股份转让和第二、三次转让时间仅仅相隔不足3个月时间,股权转让价格却从10.83元/注册资本涨到了15.71 元/注册资本,背后的原因为何?本报提出采访后,该公司并未给予回复。

安全生产事故频发

报告期内,中策橡胶及其旗下子公司共发生3次员工死亡事件,其中两次发生在其全资子公司中策建德。

2023 年 7月 4 日,中策建德一名员工在作业时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本人死亡。针对此次事故,建德市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12月15日出具了“(建)应急罚〔 2023〕 35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中策建德处以3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4 年 3月 14 日,中策建德一名员工在机器处于自动运行状态下穿越传递环受到机械伤害而死亡。2024 年 8 月 14 日,建德市应急管理局出具了“建德应急罚决〔2024〕第000069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中策建德处以5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除此之外,2021 年 1月 8 日,由中策橡胶全资控股的中策安吉一名员工在进行故障设备检查过程中违规进入危险区域,导致设备感应启动造成该员工死亡。安吉县应急管理局出具了“(安)应急罚〔2021〕 A033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2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根据历年来中策橡胶多起因违规被处罚的案例来看,上述员工死亡事件均非偶然发生,而是企业忽视安全教育和管理的必然结果。

例如2021年,其旗下子公司便多次因为安全措施违反相关规定被应急管理部门处罚。

其中包括子公司循环科技因为储存危险物品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可靠,被杭州市应急管理局出具“ 杭应急罚字〔2021〕第2000094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处以 2 万元罚款。

当年中策建德也因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被杭州市应急管理局出具了“杭应急罚字〔2021〕第2000089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 2 万元罚款。

中策有限因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未按规定对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被杭州市应急管理局出具“杭应急罚字〔2021〕第 200002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合并处以 15 万元罚款。

除此之外,其旗下子公司朝阳橡胶还存在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行为,并因此被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白杨街道办事处出具了“钱塘劳监罚字〔2022〕00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企业予以警告,并处以 3.405 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