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丘法院:巧用示范诉讼 化解系列纠纷
日期:03-25
□通讯员 华梓成
江苏经济报记者 潘一嘉 金 彩
“终于可以安心住进新房了!感谢法院为我们解决了问题。”业主康先生近日在收到调解款后,脸上露出了笑容。
为依法公正高效化解群体性批量纠纷,苏州虎丘法院狮山人民法庭积极探索运用示范诉讼机制,通过个案裁判为同类纠纷“量身定制”最佳解决方案,以“一案结”促“多案解”,成功助力70多名业主实现安居乐业。目前,相关业主均已收到款项,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源起:新房交付迟延引发纠纷
某新房小区因各种原因晚于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且精装修质量也不尽如人意,打乱了大批业主的居住安排和生活规划。心有怒气的业主陆续来到法院,以开发商和精装房装修公司逾期交房、装修不合格为由,将两家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这批以相同公司为被告的案件很快引起了法院的重视。
“商品房纠纷涉及金额大、涉案人数多,直接关系到数百户群众的切身利益,法院必须妥善处理。”狮山人民法庭庭长游进国表示,根据审判经验,此类纠纷背后往往还有更多持观望态度的业主。
如果采用传统诉讼模式,需要立案、审理、判决数百起案件,还要对每套房屋的装修价值进行司法鉴定。逐一开庭、逐一裁判,不仅要增加业主维权的诉讼成本,还将挤占有限的司法资源。如何高效化解现有及潜在的同类型纠纷,成为法院亟须解决的问题。
破局:示范诉讼带动批量纠纷化解
“我们选择采用示范诉讼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制定纠纷解决之道,努力让每个家庭以最小的成本、最短的时间,获得最优的结果。”这是虎丘法院经研判选择的破局之道。
在前期沟通和了解案情后,法院初步认定该类案件事实基本一致,证据相对固定,适合通过个别示范性判决进行指引,进而通过调解或非诉方式解决剩余大部分纠纷。在该批案件中,法院选择每个户型中的一户业主进行审理,暂未立案的业主则可参照此案件的裁判结果处理。
然而,示范诉讼的推进并非一帆风顺,需要查明的事实争议点也复杂多样。在一起案件审理中,涉案房地产公司和装修公司提出,房屋交付迟延有其特殊原因,违约金金额应作相应调整。“我们确实遇到了不可抗力等诸多因素,造成项目交付时间受到重大影响。即便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原告主张的违约金计算标准过高、逾期天数计算方式有误,恳请法庭依法予以认定。”
原告则认为,被告交付的房屋装修标准与合同约定的标准差距较大,要求通过鉴定确定装修估价。
经过司法鉴定及数次开庭审理,法庭最终查明精装修的价值和质量,并综合考虑不可抗力等因素,依法判决房地产公司和装修公司向业主支付违约金共计10万余元。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该案为后续批量案件的调解提供了有力依据。
跟进:确保调解协议落地见效
判决生效后,狮山人民法庭积极与业主、开发商等各方沟通,参照生效判决内容,结合房屋面积、户型、交房时间等因素,推动调解方案顺利落地。
在调解协议签署后,狮山人民法庭又持续与两被告公司保持沟通,督促其自觉履行与业主签署的调解协议,确保纠纷顺利解决。
除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外,狮山人民法庭还在追索劳动报酬、建设工程分包合同、股权转让协议纠纷等群体类案件中稳步推进示范诉讼工作,均取得了良好成效。
“示范诉讼不仅统一了裁判尺度,还提升了审判质效,减轻了群众诉累。”游进国表示,下一步,狮山人民法庭将进一步深化司法导向作用,以示范性诉讼引领、带动类案妥善化解,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记者了解到,虎丘法院将继续探索“示范诉讼+集中调解”机制在更多案由中的应用,持续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