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日益严峻,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当今社会所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气候变化对地球的生态系统、经济和社会造成了深远的影响,需要我们采取积极的行动来应对。在此背景下,各国政府纷纷采取积极的生态治理行动,以期减缓气候变化的进程并减小其带来的影响。其中,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气候变化问题,即气候变化诉讼,逐渐成为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手段之一。
气候变化诉讼是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路径之一。近年来,随着气候生态不断遭受巨大破坏,气候变化问题已成为全球范围内需要共同应对的不容小觑的问题。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在《气候变化2023》中指出“与1850—1900年相比,2011—2020年全球地表平均气温上升1.1℃”,这表明气候问题日益严峻。
虽然我国在2020年提出了“双碳”目标,并展示了提高气候治理能力的决心,但在气候变化领域尚未探索出适合本土国情的司法路径。在全球气候变化挑战日益严峻的背景下,我国应以积极的态度加强气候变化诉讼的研究与实践,通过合理的司法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参与国际气候司法,争取在气候问题上获得更多的话语权,推动全球气候治理走向更加公平与有效的方向。
在法律层面,与气候变化应对密切相关的规则,还存在于诸多部门法中,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主要可以分为几个类别,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为代表的,针对气候变化的适应功能的类别,其主要专注于强化对极端天气事件的应对、监测和预警,在遭遇气候灾害时,减少对生态及人类活动的影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为代表的,针对温室气体的排放与管控的类别,此类法律通常通过多方面的手段,如设定排放标准、监管机制、引导公众参与等,减轻温室气体对环境造成的损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等法律为代表的,针对减缓气候变化功能为主的类别,其核心目标是改变能源结构,增加可再生能源的比例,减少化石能源的消耗,旨在为应对气候变化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通过梳理国内研究发现,目前我国学者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气候变化诉讼的概念、类型、独立性、诉讼路径选择、权利基础、诉讼主体、诉讼客体、损害事实、因果关系、法律责任等方面。其中有争议的在气候变化诉讼的概念、类型、诉讼路径选择等。在探索诉讼路径的选择上,包括依托现有法律结构和从根本上进行专门立法两种途径。国内学者从不同角度深入探讨了气候变化诉讼中证明标准和法律责任认定标准等问题。他们提出了不同的改进措施和建议,包括明确认定标准、改善证据审查、完善证明标准等。此外,学者们还探讨了气候变化诉讼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包括对人类健康和财产、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认定标准不明,缺乏直接法律依据,气候变化诉讼类型缺乏共识,原告的资格主体认定难,因果关系的认定存在科学的不确定性,风险预防原则的认定不足等。
然而,目前的这些研究多数是从单一案例作为理论架构的基础,缺乏体系化的法律制度的支持,或者提出的理论观点缺乏司法实践的检验,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涉及气候变化诉讼法律制度研究的总体研究较少,且涉及的多是单一问题研究,而没有聚焦于体系性研究,因此在此方面的研究有待进一步。在结合国内外现有成熟研究和我国现状基础上,进一步构建和完善气候变化诉讼在我国的运行路径。
气候变化带来了多层次的法律问题,如我国并未针对气候变化问题进行专门性立法。中国尚未制定以应对气候变化为核心目标、以碳排放为直接管理对象的专项法律,现有的法律体系缺乏一定的集中性和连贯性。虽然政策层面对气候变化的关注热度较高,但相应的法律保障和实施机制却未能同步跟进。
当前我国气候变化诉讼也存在着滞后性问题。现有的法律框架和诉讼机制未能有效应对经营主体在复杂多变的碳排放行为中的法律诉求。随着碳排放市场的不断演化,现行的司法体系难以做出有效应对,导致气候变化诉讼在实践适用中存在较大难度。此外,现有的环境侵权诉讼、环境公益诉讼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之间缺乏清晰的界定,难以形成统一的体系。
气候变化诉讼中明确因果关系也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气候变化诉讼中的因果关系往往需要证明行为与气候损害之间存在着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气候损害的复杂性体现在原因的杂糅。适用传统法律体系时,原告需有充分证据证明气候变化的直接致害性。然而在同样的气候条件下,不同的个体因其所处的时间、地点和其他因素的不同,所遭受的损害也各不相同。因此气候变化的影响不仅仅是由气候因素单一作用所致,而是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增加了因果关系认定的难度。
综上所述,气候变化诉讼不仅需要完善专门性的法律框架,还需要在诉讼模式、因果关系认定等方面进行更加细致的设计,以便在面对这一复杂全球性问题时能够提供更加有效的法律应对方案。因此,我国在面对气候变化诉讼的复杂性挑战时,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加强司法实践,明确气候变化诉讼的法律框架和操作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