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中国泉利来兄弟石油有限公司、SPG 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9日,贵我双方签订《科技创新合作框架协议书》,至今已逾6年,期间贵方未履行协议项下约定义务,协议目的已不能实现,我方亦无法通过合适途径联系到贵方。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通知贵方解除上述协议。自本通知书在省级以上报纸刊登之日,前述协议正式解除。
特此通知!
浙江大学苏州工业技术研究院
南京健康产业研究院
202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