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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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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中院出台新政推进“优+”诉服

日期: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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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1版: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 孙 楠 记者 潘一嘉) 2月26日,淮安中院召开“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提升‘优+’诉服水平”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介绍全市法院落实立案登记制情况,并发布了《全市法院提升“优+”诉讼服务十项措施和立案登记“十个不得”》。

据介绍,自2015年4月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淮安全市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截至2月24日,淮安全市法院累计登记立案1424798件,其中诉讼案件1030564件、执行案件394234件。

“淮安全市法院全面推进‘优+’诉服,列清单、拉目录,公开立案所需材料类别、文书样式、立案流程、一次性办理服务指南等。”淮安中院立案庭庭长李学辉介绍,“不断提升登记立案规范化、标准化、透明化水平,让当事人一次性明白如何打官司。”据悉,“优+”诉服做法受到省法院高度肯定并在全省法院推广。

为进一步抓好立案登记制的贯彻落实,实现“优+”诉服扩面提质,淮安中院研究制定了《全市法院提升优+诉讼服务十项措施和立案登记“十个不得”》(以下简称《措施》),发布会上,淮安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韩俊详细介绍了该措施的具体内容。

韩俊介绍,《措施》明确规定了“立案登记渠道多元畅通”“持续优化‘优+’诉服团队”“建制入驻县级综治中心”“推进‘优+’法官热线”等“十项措施”,并提出立案登记中“不得人为提高立案门槛”“不得人为控制立案数量”“不得拖延立案”“不得推诿管辖”“不得强制调解”等“十个不得”。

发布会上,淮安中院还向社会公布了“不立案”投诉举报电话,全市统一号码为(0517)83612368,群众可就淮安全市法院“不立案”问题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