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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吴江法院郝振被评为全省审判业务专家

日期: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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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江苏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早上6时50分,从北京到苏州的过夜高铁穿过晨光,完成了一趟风尘仆仆的旅程。前一天傍晚,吴江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郝振参加完个人破产课题研讨,便急匆匆踏上归途。高铁上的深夜并不安静,研讨会上的焦点问题还在脑中不断轮转,他几乎一夜无眠。

到站后,郝振直奔单位,简单整理洗去倦容,马上又投入工作状态,因为当天的日程上还安排了一场破产案件协调会。

钻研破产审判的过程,是在理论世界深潜,也是在实践之山攀登。今年年初,郝振被评为全省审判业务专家。

2015年开始,郝振便与破产审判结下了不解之缘。对他来说,破产审判不仅是解决系列债务问题的法律工具,更是肩头的社会责任和对法官职业的价值追求。

吴江某街区有一家书店,因为经营不善,发生亏损,两名股东之间还在经营方面出现了分歧,都拒绝向公司继续投入资金,最终公司资金链断裂。

“公司向法院申请预重整后,我曾找到两名股东询问情况,其中一名股东告诉我,如果能按设想发展,这家书店将成为一张很有特色的文化名片,我们都觉得应该为它寻找一个重生的机会,抚平这份意难平。”郝振回忆道。

但是后续的预重整并不顺利,临时管理人接触寻找了多名意向投资人,但他们都信心不足,该案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在开展大量调查的过程中,作为审判长,郝振愈加感受到书店虽然面临着严重的生存问题,可它的品牌影响力和文化内涵仍然具有价值。在与承办法官等合议庭成员商讨后,大家一致决定尝试在清算程序中首次运用全部营业转让方式挽救这家书店。

在郝振牵头下,法院指导管理人向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提交了继续营业方案,还提交了变价方案,一系列配套工作也同步启动。最终,经过公开拍卖,书店的新主人终于出现。

“投资人并非单纯追求商业盈利,也看中了书店的文化价值。这样转让企业营业有机整体,不仅完成了企业实物资产的变价,还实现了企业商誉、客户资源等无形资产的价值最大化,保留了企业的营运价值。能做成这件事,我真的很欣慰。”郝振表示。

这段实体书店的复活之路,只是郝振守心之路上的一小程。

2016年,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率先在全省设立独立编制的清算与破产审判庭,郝振抱着对破产审判的满腔热忱一路向前,审结首例关联企业合并破产重整案件,通过“股权出售式重整”模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实现企业经营事业延续,妥善安置员工;审结区人民法院涉及企业数量最多、资产负债金额最大的系列破产案件,这系列案件成为人民法院运用破产程序化解执行难题、打击逃废债行为、净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典型案件;在审理一起涉农民工工资破产重整案时,引导债务人适用预重整、重整程序全面解决债务危机,协调第三方先行垫付职工债权,保障职工权益……自2015年以来,郝振承办破产案件209件,参与审理112件,编写的3则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

在办案过程中,他挖掘理论的深度,积累实践的厚度,参与提炼执转破“吴江经验”,制作法律文书样式,编印实务手册;推进类个人破产改革,执笔起草并修改相关规定,提炼个债清理“十步法”;参与首创多个联动机制,包括全国首创的破产司法联动保障机制、全国首个破产企业劳动争议处置衔接机制等,用手中法槌敲响了维护社会公平、优化资源配置、保障社会稳定、推动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正义之声。

“法官不仅要掌握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技能,也要谨记责任和使命。之所以选择这份事业,就是基于坚定的法治信仰和强烈的职业尊荣感。如果我的裁判能为这个社会带来一些有益的改变,哪怕只是一点点,也是有意义的。”郝振说。

司法实践的积累,开阔了他的视野,也打开了他的思路。作为全省法院调研人才库人员,他带头开展司法调研,连续多年执笔撰写重点调研课题、破产审判工作报告,参与全国人大财经委委托项目研究工作,与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合作调研课题;参与撰稿出版《中国民法典适用大全(商事卷·企业破产法)》《执行转破产司法实务及案例解析》,参与编辑出版《吴江法院破产审判全景报告》,担任最高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稿)》起草工作小组成员,参与企业破产法修订工作……

在看似平常的一天又一天里,郝振对待破产审判始终如同“初遇”,热情、热爱、热衷、热烈。吴玉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