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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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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泗阳法院: 判决书附“温情寄语” 劝和夫妻共护孩子成长

日期: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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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江苏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望李某如保证书承诺那样,恪守夫道,与异性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妻子误会。望张某学会信任,做一个聪明有智慧的现代女性。在此真诚祝福二位重归于好,共同陪伴孩子们健康成长。”近日,泗阳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案件,在判决书文末出现了一段特别的法官寄语,饱含承办法官的诚挚祝福,也传递出司法的脉脉温情。

张某、李某相识于2005年,2006年12月,二人举行结婚仪式,婚后育有两子。因性格不合,张某、李某曾至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但考虑到孩子成长问题,二人又复婚。2024年9月,张某以李某与异性暧昧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李某离婚,并提交了李某曾经出具过的保证书。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李某自由恋爱并结婚,婚后生育二子,双方在客观上已经建立了较为深厚的夫妻感情。“双方在共同生活中产生矛盾,张某称李某与其他异性保持暧昧关系,并向本院提交了李某的保证书。”承办法官说,“但法院经审查认为,综合全案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李某确实有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考虑到双方感情基础和子女健康成长等因素,判决双方不准离婚。”

承办法官认为,婚姻往往并非一帆风顺,夫妻难免产生矛盾,需要彼此宽容,妥善沟通,共同守护“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的难得缘分。因此,承办法官在判决书中附上了有祝福有希冀的“法官寄语”,引导夫妻双方珍惜多年感情,正确处理婚姻中面临的问题与困难。

泗阳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法官寄语”等形式,加强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效果,传递司法温情,促进家庭和睦,维护社会和谐,进一步提升婚姻家事案件办理质效,持续促进“案结事了人和”。绳 梅 薛 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