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货馆”营销乱象亟待“精准打击”
日期:02-19
开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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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25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共筑满意消费”。“3·15”即将来临之际,即日起本报推出“天天3·15 共筑满意消费”栏目,并面向社会征集新闻线索,以期在新的一年,继续以手中的纸和笔,助力实现高品质消费、高质量维权、高水平共治的消费市场。
□江苏经济报记者 金 彩
红白蓝三色交织的招牌和“一站式采购、源头直供”“俄货精选”的宣传语、循环播放的《喀秋莎》、货架上印满了大头娃娃和俄文的各类商品……去年以来,这样的“俄罗斯商品馆”在国内迅速扩张,随即又陷入虚假宣传、产地造假和误导消费等质疑风波中。今年以来,多地开始对这些商品馆启动排查。排查之后现状如何?之前曝光的种种营销乱象是否有所减少?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多地排查,“俄馆”销售暂遇冲击
从去年爆火以来,众多“俄罗斯商品馆”迅速挤占了各城市的街头巷尾,有的是在商业综合体外开“快闪店”,有的则是在景区、商业街内独占一隅。仅在南京夫子庙一家景区,就能找到多家“俄罗斯商品馆”,有些商品馆之间相距还不到百米。“我们是最早到夫子庙开店的,后来其他人看生意好就一窝蜂进来了,现在整个景区有四五家。”夫子庙北门附近一家商品馆的负责人聂家海告诉记者。而吸引他们扎堆开店的,则是巨大的利润回报。据几家店主介绍,夫子庙部分较大的俄货店一天租金就在15000元左右,全年租金约为550万元,如此庞大的数字,在生意最好时仅需两个月就能挣回来。“就算你开在大一点的社区旁边,一天卖三四千元还是轻轻松松的,利润基本在50%左右。”聂家海说。
“好景”不长,记者了解到,今年1月至今,包括上海、常熟在内,多地传出排查“俄罗斯商品馆”消息,开始对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齐全有效、进口预包装食品是否具备中文标签,以及店招标语宣传、商品来源产地等问题进行排查,并对部分虚假宣传店铺进行查处。多名店主表示,从今年开始,自己的生意的确受到了一定影响。
“去年刚开始营业的时候,第一天是周四下午3点开始营业,半天就卖了4.6万元,周六当天整整卖了10万元,直到年底,周末一天卖三四万元都很容易。”在南京江宁万达广场,一家“俄罗斯商品馆”已经挂上了“15日晚7点钟撤店!全场六折速度抢购!”的横幅,其营业执照上的店名实际为俄品铺子食品店。店主告诉记者,今年周末的营业额有时只有去年同期的三分之一。虽然横幅上写着2月15日撤店,但至17日晚上记者采访时,店铺仍在正常营业,且店内商品仍摆满了货架,部分商品已接近过期。“去年12月的时候最火,一天要接好几个电话。”负责一家“俄罗斯商品馆”加盟事宜的李枫表示,而今年开年以来,直至目前还没一个有意愿加盟的人联系过他。
俄货不“俄”,产地套路愈发复杂
俄货不“俄”,是这些商品馆最大的争议。记者调查发现,首先这些“俄罗斯商品馆”的货架上并非全是俄罗斯商品。从国产品牌,到英国、古巴等地商品可谓应有尽有。事实上,在显眼的“一站式采购、源头直供”宣传标语下,即使是标注的俄罗斯商品,真正能从货架上的“产地”到商品包装的“原产地”都能标注为俄罗斯的少之又少,比如店内热卖的一款小白牛高钙奶粉和某款松露巧克力,在货架上的产地明明白白地标注为俄罗斯,在商品包装上显示的产地却是福建、黑龙江,并声称是由俄罗斯品牌委托生产,部分商品的中文标签上则根本不标明产地。
为了误导消费者,一些商品还在包装上玩起复杂的文字游戏,表面上“俄里俄气”,细看才知是国产货。例如,记者在采访中注意到一款“俄罗斯风味大列巴”面包,“风味”二字单独用浅色打印,很容易误看作“俄罗斯大列巴”,其产地却为黑龙江。而几款牛筋肠和肉类罐头,则模仿进口商品全包装印刷俄文,再用中文白色标签附后,细看才发现这些产品从产地到生产商再到经销商都是国内,这些商品还印上俄罗斯某公司监制、提供技术支持等字眼。
既然中俄商品混卖和“挂羊卖马”有争议,为何店铺还要进国产货?店主宋清源告诉记者,虽然进口货和国产货的利润都不低,但真正的进口俄货由于关税等支出,成本要比国产货贵10%。
乱象不休,法律风险敲响警钟
今年以来的多地排查只是开始。记者走访发现,不仅南京多个景区内的“俄罗斯商品馆”数量只增不减,且正如前文调查发现,此前已被曝光的种种营销乱象并未消失,甚至玩起了更多的套路。而针对排查和网络争议,一些商家透露如果“查到自己头上”,就把店名改成“中俄互贸商品馆”。
“这类主题加盟店的快速扩张,可以看作是一场‘情感营销’的范式革新。正如80后怀旧零食店精准地触动了80后群体对童年记忆的集体怀念,‘俄罗斯商品馆’则在当前背景下主动迎合了大众对俄罗斯文化的好奇、对异域风情的向往以及对特色商品的品质期待。”南京财经大学教授孔群喜认为,加盟模式大幅降低了创业门槛,吸引了大量对市场动态敏感、热衷于把握消费趋势的投资者,他们加速了主题店的市场扩张和品牌渗透。
俄货店商品混卖是否有其法律问题?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朱红兰律师表示,在“俄罗斯商品馆”这样的店名下出售非俄罗斯商品,即使在商品货架上用小字标注了产地,也存在店名与所售商品不相符的问题,这仍然属于“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因为消费者看到店名会误以为店里所售商品均为俄罗斯商品。而关于“俄罗斯商品馆”出售非俄罗斯商品或假冒俄罗斯进口商品的行为,可能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商家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责任。商家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商品信息真实、合法,避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