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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关于乡村振兴战略下法治乡村建设的几点思考

日期: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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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T03版:理 论       上一篇    下一篇

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乡村。依法治国不仅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农村法治建设是我国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乡村振兴、依法治国方略在基层贯彻落实的重要内容。本文主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阳谷县法治乡村建设中的实际情况浅谈几点思考。

当前法治乡村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第一,群众对基层党组织的依存度下降。当前我国农村正处在转型期,农业经济效益低下、集体经济薄弱,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农村人才、资金大量外流,村庄空心化、老龄化形势严峻,群众与政府、干部的联系少了,造成农村群众对基层党组织的依存度下降,也造成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影响力下降。

第二,部分乡村干部法治水平不适应。在当前网络发达的新形势下,政策法规透明度提高,这要求乡村干部对上级政策要吃得准、把握得透、落实得快。从干部方面而言,他们的工作方式、方法与满足法治社会的要求还存在着不小差距。有的基层干部依然习惯于用传统的办法息事宁人,丢弃法治原则、漠视法律;还有的村干部作风不切实际、效率低下,处理问题简单粗暴,这些问题都体现出部分乡村干部法治水平还有待提高。

第三,农村畏法息诉的心理和行为习惯。由于传统“人治”观念根深蒂固,农民群众的法治、平等竞争的意识比较淡薄,重传统礼俗而轻法律规范。每次遇到纠纷和冲突时,农民不善用法律武器进行解决,往往依靠“传统”的规则,寻求“家族调解”“个人私了”或频频上访;部分村民法治意识有所增强,主要体现在维权意识、维权能力的增强,但是对于履行自己的义务、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遵守公序良俗等行为却有时选择回避或漠视,只享受权利不尽义务。

第四,基层法治文化氛围不浓厚。个别基层执法部门、乡村干部在普法宣传时,选择性宣传法规也使群众认为法治宣传走形式,对其难以产生兴趣。个别村庄由于经济和社会文化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乡村文化生活相对落后,文化设施缺少,文化活动的品位不高,还有的地方社会文化风气落后,对法治乡村建设产生消极影响。

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对策建议

与城市相比,法治乡村建设面临的矛盾更为突出、任务尤为紧迫和艰巨。因此,加大力度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一环。

第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升广大群众法律素质。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全民普法是一项基础性的社会工程。解决法治乡村建设存在的各种问题,必须依靠全民普法,通过法治培训、案例剖析、培养村干部等法律明白人等方式,切实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变社会人为法治人。

第二,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书记和村“两委”成员带头作用。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书记,是群众的主心骨,他们要担负起法治宣传教育的主体责任。一是带头学法,提高自身素质。打铁必须自身硬,党组织书记和村委干部要利用网络和法治图书等载体,学习与乡村振兴、农村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知识,努力增强自身法律素质。二是带头守法,规范自身行为。处理村内事务多用法律衡量工作措施的可行性,解决村民矛盾多用法律来考量村民矛盾的是非曲直,运用法律规范来纠正自身存在问题、规范自身行为。三是带头用法治规范村集体发展。能不能运用法律武器解决村内事务,依法推动村集体发展,对村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是个很大的考验。所以,要提升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要用好法律顾问,学习他们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技巧。

第三,推动法律援助走深走实,让广大群众共享法治建设成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实现让广大群众共享法治建设成果的一项重要举措。一是要树立基本的法治意识。借助公共法律资源处理村庄的事务,遇到事首先想到用法。法律顾问就在家门口,要真正利用起来,避免成为摆设。二是要运用好法律顾问。要利用好法律顾问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法律援助、调解矛盾纠纷、法治宣传等职责。三是提高运用法律公共资源的能力。法律援助、12348热线是联系党和群众的连心桥,是为广大群众提供的免费的公益资源。要大力宣传、引导、帮助群众学会享受这些资源、使用这些资源。

第四,加强调解工作,促进和谐乡村建设。要建立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提高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能力,村庄的调委会要切实发挥作用,真正做到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组,将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对村级调解员的培训工作,规范村级调解工作,进一步夯实矛盾纠纷化解的基础。

第五,“打”“建”结合营造良好法治文化环境。围绕村务管理、廉政建设和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等影响农村经济和社会稳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和专项治理。对农村中特别是乡村干部中出现的侵占农村集体资产、侵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黑恶势力“保护伞”“黄赌毒”、邪教组织等违法违纪现象,要加大打击查处力度。对政府工作人员中出现的害农、坑农事件,要厉行法治,决不姑息,净化农村环境,增强村民的安全感。利用乡村已有党建文化设施,推进法治广场、长廊、院坝等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实现一村一法治文化阵地,为农民的生产和生活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营造良好的法治文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