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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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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我省新推19条措施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日期: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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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1版:焦点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周凯航) 为进一步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加快打造高技能人才与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协同推进示范高地,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深化“江苏工匠”培育工程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1月13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若干措施》做出解读。

近年来,广大技能人才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撑和创新动能。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既有必要性,又有现实性,更有迫切性。为此,《若干措施》从5个方面提出19条措施,其中政策集成4条、政策拓展10条、政策创新5条。“可以说,其中既有爱才惜才的真材实料,也有引才留才的真情实意,更有育才用才的真招实举。”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顾潮介绍,《若干措施》第一个方面侧重夯实高技能人才培养基础,包括完善职业教育招生机制、推行“学历+技能”贯通培养模式、提升职业学校办学质效、优化职业学校经费支出、发展高水平技工教育5条举措;第二个方面侧重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育力度,包括发挥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主体作用、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强化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建强急需紧缺领域高技能人才队伍4条举措;第三个方面侧重支持高技能人才发挥作用,包括引导高技能人才攻克技术技能难题、发挥高技能人才技艺创新传承作用2条举措;第四个方面侧重健全高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包括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健全技能评价标准体系、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强化竞赛选拔机制4条举措;第五个方面侧重优化高技能人才发展环境,包括完善技能要素参与分配制度、加大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优化高技能人才服务、加强保障体系建设4条举措。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技能人才工作,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目标任务纳入省“十四五”总体规划,将“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纳入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目标。根据《若干措施》,到“十四五”时期末,全省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稳定在30%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力争达到35%;到2035年,技能人才规模持续壮大、素质大幅提高,高技能人才数量、结构与江苏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基本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