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9年9月的一场交通事故中,小张头部遭受重创、构成多项残疾,还因颅脑损伤遗留精神障碍,需要完全护理依赖。在2021年经历两次民事赔偿诉讼、保险公司理赔完毕后,对方车主王东(化名)仍需赔偿小张120余万元。
判决生效后,王东仅支付了10多万元医药费就再也没有履行,小张一方申请了执行。剩余的110万元不是小数目,执行法官调查发现,王东没有房产,车辆在事故中近乎全损,也没有其他资产,仅银行账户中有16000多元余额。这让小张一家陷入绝望。
在追查下,一条重要线索出现:王东家曾有一套房子,但在事故发生后的三个月,这套房子就售出了。同一时间,王东银行账户多了178万元,之后又提现173万元。扣除已经支付给小张的10多万元医药费以及偿还的银行贷款,仍有100余万元去向不明。
在确定王东在填报《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时隐瞒了房产买卖的事项后,法院对王东进行了询问、拘留,但王东始终不肯说出实情,甚至放出“狠话”:“把我关进去吧。”
法官再次查找王东财产线索时发现,王东在其他案件中填报了某处邮寄住址。经进一步查证,终于明确这套房子登记在王东弟弟名下,购买日期就在王东提现后的第8天。此外,房子的银行贷款一直由王东的前妻归还,而房子长期由王东和他的前妻住着。面对这一情况,法官立即整理材料,向公安机关移送王东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犯罪线索,希望查清全部实情、追究王东的刑事责任,并以此打开缺口,追寻王东财产的去处。
随着调查逐步深入,真相也慢慢浮现。2020年1月,王东以178万元的价格将他位于锡山区的商品房出售。在法院第一次判决前,王东取现卖房款173万元,将其中的100余万元存入弟媳的银行卡中。不久,王东用其中的部分款项作为首付,以弟弟、弟媳的名义购买了梁溪区的一套二手房,另一部分则转给他人代为投资理财。犯罪线索查实后,检察机关以王东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锡山法院提起公诉。
近日,锡山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王东有期徒刑一年。对于执行干警而言,这是一段抽丝剥茧、水落石出的层层追查过程。其间,小张在司法救助下进行了一系列治疗。刑事判决后,法院的工作仍未停止,登记在王东弟弟名下的房产将被评估拍卖,其他财产的执行也在进行中。杨智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