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普法工作为抓手推进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是增强全国各地群众的法治意识,促进其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的重要法宝。近年来,全国各地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为抓手,依托地域文化,创新开展特色普法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但囿于主体落实、受众界定、内容供给、技术操作、质效评价等方面的现实困境,有针对性地优化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普法工作实属应然之举,能够巩固和拓展普法成效,形成普法工作的有益经验和典型样板。
新时代地域性普法工作的现实困境
第一,普法主体落实有待加强。“一五”至“八五”的普法文件逐步明确了“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工作机制,即要求各国家机关在执法、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中,主动向工作对象和社会公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助力增强其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促进全民守法,但是,在具体地区落实普法主体责任存在一定难度。一直以来,普法被片面认为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其基层派出机构的专职工作,行政执法单位仅在实施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时,对行政相对人例行普法,深入基层、深入少数民族群众开展日常预防性的普法不足。行政管理和服务单位对其工作对象亦仅限于履行基本的管理、服务职责,尚未树立将普法融入日常工作的意识,对相关行业领域法律法规的普及尤为缺失。
第二,普法受众界定有待明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决定了我国较多地区通常建立的是以家族为基础、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宗法伦理为特质的社会关系,更多依赖传统伦理和乡土规范确立行为准则,这就决定了普法在明晰受众的基础上,应与当地群众的传统认知相衔接,充分考虑当地风俗习惯和群众身份差异。长期以来,普法工作习惯以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城乡社区居民为普遍的普法受众,但专门针对本地群众差别性身份和差别性权利的普法极少,难以促进本地群众尤其是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落后地区的群众充分知晓并自觉实践其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更难以理解这种倾向性照顾是国家对上述地区因历史客观状况导致当下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事业等方面发展落后的补偿,进而影响当地群众对普法工作的认同感和获得感。
第三,普法内容供给有待精准。全国各地普遍将宪法、民法典、刑法、诉讼法、党内法规等列为重点普法内容,但鲜有因地制宜进行精准普法供给。首先,普法缺乏体现地域特色的内容。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公民的基本权利进行了原则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公民的主要民事权利作出了总体性规定。权利保护和权利救济内容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中体现,但配套地方性法规体系尚有待完善,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积极性有待提升。其次,普法缺乏满足当地群众需求的内容。符合当地群众利益的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范性文件、有益故事和典型案例未纳入普法范围。再次,普法缺乏当地群众乐于接受的内容。经济文化相对落后地区的群众因民族文化、传统习俗的影响,其内心根深蒂固的观念与现代法治精神倡导的价值存在差距。普法机构对如何采取法治手段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引导较少,导致当地群众本能地排斥相关普法内容。
第四,普法技术操作有待创新。“八五”普法规划明确要求通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法。然而,部分地区普法方式简单复制了中央普法规划的相关内容,只是加上了“符合本地特色”等表述,但在操作层面与其他地区高度雷同,地方政府及其普法部门未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使用拉横幅、设置普法宣传栏、发放材料等“老三样”,模仿痕迹较重,地域特色难以彰显,普法效果难以增强,造成群众听不进、记不住、用不好。目前,较多地区开始注重利用重大节庆普法,促进法治文化和节庆文化交融,但仍然缺乏延伸性和可持续性,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和规范化不足。此外,数智时代的青年倾向于利用碎片时间,通过微信、抖音、快手等平台学习法律知识和知晓法治资讯,但部分地区线上融媒普法阵地建设水平不高,资源多是层层转发,相互照搬,缺少具有地域特色的原创普法数字资源库。
第五,普法质效评价有待完善。“一五”至“八五”普法规划方案明确强调,每个五年普法都要采取中期检查和全面评估,但这仅仅是针对各级政府普法部门的工作责任考评,且一般以听取汇报、检查台账、体验法治宣传活动等方式为主,尚未充分考量普法是否结合了地域特色。同时,鲜有基于普法受众如何解决纠纷和矛盾来评估普法总体成效的评价,当地群众是否能够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未得到科学、有效的检验。此外,部分地区进行普法质效评价缺乏大数据研判的思维,未充分运用数智技术精准掌握当地群众对普法的接受度、认可度和信赖度,难以为未来普法工作提供切实有效的对策。
新时代地域性普法工作的优化对策
第一,建强队伍,落实主体责任,突破“谁来普”的难题。落实主体责任是全国各地普法工作优化的首要对策,核心在于以刚需实用、地域特色和常态规范为导向,建强“国家机关普法力量”“行业普法力量”“基层普法力量”“志愿普法力量”等普法队伍。一是建强“国家机关普法力量”。执法部门、主管部门和服务部门,都应按“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履行普法责任,围绕热点和难点问题以案释法,构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大普法格局。二是建强“行业普法力量”。可由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及其普法机构,将行业主管部门的政策法规机构和企业法务部门统筹起来,并按行业大类建立专业普法队伍,普及兼具地域特色和行业特色的法律法规。三是建强“基层普法力量”。村(社区)“两委”成员、调解员、网格员应在乡镇(街道)政法综治力量统筹下,通过法治培训和普法实践,组建服务基层治理的精干普法队伍。四是建强“志愿普法力量”。一般来说,普法志愿队伍由律师、公证员、仲裁员、法律工作者等组成,亦可尝试吸收退休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充分发挥其熟悉法律政策、群众工作、社情民意、地域文化的优势。
第二,精准滴灌,明晰受众范围,突破“向谁普”的难题。当前全国各地针对不特定多数人的常规普法宜改良为高倍聚焦受众的精准普法。从地域来看,普法应当集中在城市多民族聚居社区、沿边沿海地区、城郊接合部、集镇所在地以及矛盾纠纷、群众信访、治安违法易发频发的社区或村寨。从群体来看,普法应当集中在婚恋关系、相邻关系、土地山林等纠纷当事人以及当地产业经营人、地域文化传承人。从治理难点来看,普法应当集中在未成年人、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农村留守人员和受过治安管理处罚人员。唯有精准滴灌,明晰重点地域和受众范围,方能设计符合当地群众利益和现实需求的个性化普法,为聚焦普法特色和创新普法方式提供前提。
第三,聚焦特色,回应群众期待,突破“普什么”的难题。整合盘活优质红色、民族、边关、山水和法治资源,以法治理念滋养地域文化,回应群众新期待,让普法产品符合当地法治工作实际和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引导当地群众参与法治实践,形成法治信仰,有助于增强普法效果。通过系统地挖掘、梳理、整合地域性传统文化资源,进一步挖掘和阐发各地优秀文化中具有法治文化价值的内容,将其与法律法规、村规民约有效结合。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大众化法律法规外,各地需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民营经济促进法》等为重点,全面辐射到相关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例如,通过制定和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真正落实在法治轨道上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第四,守正创新,增强普法实效,突破“怎样普”的难题。普法工作方式的创新要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优秀文化传承有机融合,锚定目标、靶向施策。一是持续深化以各地节庆为契机普法,尽可能地避开春耕备耕等农忙时节,分类结合节庆特点打造普法品牌,以群众需求推动节庆普法的流程再造和模式重塑,精准对接和全面融入相关节庆文化活动体系,将法治元素嵌入戏剧、歌舞、影视作品等特色文化形态,向当地群众传导法治理念,培育法治信仰。二是充分运用数智技术和数字资源,坚持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有效整合青年群体喜闻乐见的新媒体资源普法,提升普法的时代性和实效性。例如,创新开发“山歌普法”微信小程序,善用地方普法网、微信、微博、抖音、法治融屏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普法网络作品征集,因地制宜打造兼具地域特色和数智气息的普法品牌。
第五,科学研判,细化问效标准,突破“如何评”的难题。除了沿用历次普法规划中的一般性评价以外,全国各地可以尝试以群众感受为导向,运用大数据进行科学研判,细化问效标准,进行反向评价。一是调查社区或村寨违法现象、矛盾纠纷、信访问题情况,统计与往年相比数据上升还是下降,全面评估普法的总体成效。二是调查群众解决纠纷主要是通过风俗习惯、传统道德规范还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法治方式,科学研判当地是否普遍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三是通过问卷、实地访谈、网络测评等形式或委托第三方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系统掌握群众对普法质效的接受度、信赖度、认同感和获得感,及时发现普法工作的漏洞、缺陷和短板,有针对性改良和完善。四是综合运用数智技术,对国家机关、行业组织、基层普法机构和志愿普法队伍的普法数据进行跟踪统计,综合研判主体责任落实质效。
法治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的背景下,地域性普法工作任重道远。融合地域特色、回应当地群众需求的高质量普法,有助于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植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渗透到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促进普法内容内化为群众的情感认同,外化为群众的行为模式,让地域文化和法治文化在双向驱动中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基金项目:2021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广西民族普法品牌优化路径研究(项目编号:2021KY1287)
作者简介:
第一作者:唐菀阳,女,广西桂林人,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法治教育。
通讯作者:杨乐燕,女,广西南宁人,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高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