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线上生意亦需诚信
日期:12-30
2023年9月中旬,大同某机电公司因投标需要采购密度计,工作人员便在网络上寻找卖家,恰巧江苏某自动设备公司有该型号产品,便通过微信就密度计的买卖达成意向并签订了合同,确定价格为38000元,并预付了10000元货款。随后,大同某机电公司在投标时考虑售后维护等因素将密度计这部分设备的价格报价为58000元。在距离约定的交货时间还剩两周时,江苏某自动设备公司的工作人员突然告知当时定的密度计是翻新产品,将预付的10000元直接微信退还,并拉黑了微信等联系方式。大同某机电公司为了完成投标,不得不紧急联系其他客户寻找该型号的密度计,因时间紧迫只能花费95000元购买了迭代密度计,因江苏某自动设备公司的不诚信行为给其造成经济损失60000余元。大同某机电公司便对江苏某自动设备公司向金湖县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赔偿损失。江苏某自动设备公司也意识到并不是拉黑联系方式就能解决问题,也为了自己的信誉,赶紧请求法官在中间帮忙协调,希望赔偿对方损失后尽快解决事情。大同某机电公司看对方认错态度较好,也就未深究责任,同意其赔偿损失并和解结案。
随着信息化的发展以及工作节奏的加快,在网络上寻找客户和供应商成为更快捷的商业沟通模式,但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不论是网络上谈客户还是线下做生意,都要以诚信为本,才能让企业做大做强。 王庆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