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强盛,总是以文化兴盛为支撑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以中华文化发展繁荣为条件。周敦颐是两宋儒家理学的代表,是中国古代杰出思想家的典型,他始终践行着廉洁自持的传统美德,有着修齐治平的政治抱负。他是理学的开创者,同时也有着30年的为官从政经历,思想著述与仕宦生涯两相映衬。他既是一位思想大家,又是一方能臣。
新时代“枫桥经验”既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同基层社会治理相结合的典型,又是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代表。在新时代“枫桥经验”视阈下探讨周敦颐的社会治理理念,既有助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也有助于赓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周敦颐社会治理理念的内容阐释
第一,以诚为本,主静慎动的基本理念。“周子之学,以诚为本”,周敦颐认为“诚”即“寂然不动者”,并以此为基点提出以诚为本的理念。在他看来,诚乃宇宙之精神实体,亦是道德之源。他将动静观结合到个人修养上,提出主静慎动,“圣人定之以中正仁义,而主静,立人极焉。”“人极”即人生的终极标准,主静而立人极是周敦颐在修养论方面的新发展。
第二,重视人道,提倡教化的治理观念。“唯人也得其秀而最灵”,周敦颐继承发扬先贤的人本思想,认为人秉承着天地之灵秀而生,最有灵气。他认为人性中的善恶、阴阳、刚柔,要在“中”之道的调和下相互作用,才能实现全面发展。他还重视礼乐教化,其一,是了解并尊重先贤的礼乐思想,同时比较古今礼乐思想,表达出今不若古的痛惜之情;其二,是明确表露出要将礼乐思想与政治思想相结合的追求;其三,提出礼乐教化的根本目的是希望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状态。
第三,清廉至公,修齐治平的政治操守。在周敦颐的仕宦生涯与思想体系中,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对廉洁的持守。在周敦颐所写的《爱莲说》中,他寓“廉”于“莲”,以莲花“出淤泥而不染”的情态来表达自己为官为政“人浊我自清”之精神。他还主张至公无私,认为至公不仅是天地之道,还是圣人之道。同时,在为政观方面他坚持务实爱民,“天下拙,刑政彻。上安下顺,风清弊绝。”“拙”者,脚踏实地,奉公守法,不因私废公,如此才能实现身心安泰。
周敦颐社会治理理念的当代启示
第一,人民导向的治理原则。人民中心论的产生既离不开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与改革发展的历史实践,同时又得益于对传统的儒家民本思想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在当前的社会治理实践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模式始终如一地遵循着人民导向的治理原则,而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其中典范也是这一治理原则的重要体现。在主体层面,新时代“枫桥经验”继承并发扬了党相信群众、发动并依靠群众的优良传统,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鼓励并指导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在主观层面,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定不移地遵循“一切为了群众”的根本出发点和目的,将满足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作为社会治理的主观目标。
第二,德治教化的治理方略。中华民族历来重视“德治”。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将道德修养和德治的实践作为国家治理和社会秩序维护的重要基石。早在春秋时期,孔子就提出了“为政以德”的早期德政思想,强调以德行来引导政治,以道德的力量来感化人心,从而达到治国平天下的目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内涵不断丰富的过程中,也始终坚持将德治教化作为根本行动准则之一,传承发展中国传统治理理念中以人为本、以理服人、以和为贵的经验。要实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一方面需要通过具象化的自治体系让人民群众对个人行为产生明确认知,进而自觉接受法律约束;另一方面也要让德治在精神层面发挥作用,为法治提供源源不断的思想支撑,构建系统的“从法治走向善治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模式”,在这个模式中,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共同促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第三,清廉奉献的治理才能。强化人格修养,坚持清正廉洁,这是根植于中国共产党人的基因,也是实现社会善治的要求。“为政之道,修身为本”。新时代“枫桥经验”强调政府在社会治理中,不仅要扮演好执行者的角色,还要扮演好指导者这一身份,这要求政府官员坚守廉洁底线、坚持奉献精神。根源于群众的“民间驱动”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主要动力,只有在廉洁政党的正确带领下,才能充分发挥人民群众既是治理客体也是治理主体的双重优势,实现社会治理标本兼治。各级政府官员是面向人民群众展示廉政建设成果的直接窗口,因此务必要保证官员的清廉持守,才能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社会治理模式在实践中不断生长。
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切入视角,研究周敦颐思想体系中的社会治理观念,探求二者间的内在契合点,不仅有利于推动实现优秀传统文化在新时代实践中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也有助于借鉴历史经验不断完善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助力社会治理成果不断取得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