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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关于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几点思考

日期: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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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T01版:理 论       上一篇    下一篇

人口发展问题始终是我国面临的全局性、长期性、战略性问题,它具有很强的时代特征和内在演变规律,是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一直以来,我党都高度重视人口发展问题,对不同历史时期的人口发展也有着不同的认识,并因时制宜推行不同的生育政策,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就。当前,随着世情、国情与社情的改变,中国迈上了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人口发展也进入了惯性负增长的新时代,人口发展呈现出少子化老龄化趋势。面对如此严峻的人口发展形势,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提出与内涵

“生育友好型社会”一词,最早出现在学术领域和媒体报道中。2023年5月5日,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强调:“要建立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显著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这个重要的纲领性文件,再次明确提出“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2024年10月,国务院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的宏观政策,进一步明确了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方向。近年来,这一系列政策文件的出台表明,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迫在眉睫,并已经成为社会共识。所谓生育友好型社会,即对生育主体和行为友好的社会,它的核心目标就是打破人们“恐生”“不敢生”“不愿生”的心理障碍,减轻人们在生育、育儿方面的压力,让生育成为一种自然而然的事,从而增强人们的生育意愿,提高人口生育率。具体来说,生育友好型社会意味着在生育主体的环境中,生育主体及其生育行为得到充分尊重,社会为实现生育主体的生育需求营造了安全、舒适、和谐的环境。

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对策建议

培育新型婚育文化,提高结婚对数。中国作为礼仪之邦,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大部分国人都恪守礼仪之道,只有在结婚后才会生育,所以结婚对数与新生儿人数往往同涨同跌。民政部数据显示,从全年数据来看,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结婚对数高峰是2013年的1346.9万对,之后连年下降,到了2022年全年依法办理结婚登记683.5万对。新生人口数从2013年的接近1900万下滑至2022年的956万。可见新生人口数与结婚对数的下降趋势大致相同,二者之间存在密切关联。因此,面对“结婚不一定生育,但不结婚几乎不会生孩子”的现状,国家将施政重点放在提高结婚对数上的方向是正确的。为此,首先,必须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婚姻是神圣的,应该以爱情为基础,坚持双方自愿的原则。婚姻不应该被金钱、门第、权势等因素所左右,而应该基于共同的思想基础和深厚的感情。其次,提高婚姻收益,降低结婚成本,重点从破解天价彩礼和结婚必须有住房的难题着手,减少双方尤其是男方对婚姻的投入成本,从而提升人们结婚的意愿。最后,营造男女平等的婚姻氛围,打破传统的“男强女弱”婚姻配对模式。如果继续维持“男强女弱”的配对模式,必然会导致一部分条件好的女性以及条件差的男性找不到合适的结婚对象。

正视“母职惩罚”现象,提升女性生育意愿。现代社会,职业女性由于生育因素在招聘、薪酬、工作经验等方面往往处于系统性的弱势地位,社会学学者将其称为“母职惩罚”。大部分女性在生育后不仅有明面上身体健康不可逆的伤害,还有隐形的工资下降的风险。工资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生孩子使母亲中断工作,工作经验减少;二是生育后尤其是养育孩子最开始的几年,由于要付出更多的育儿精力,导致工作效率下降;三是为更方便照料孩子,母亲往往选择较低工资但时间自由的工作;四是受到雇主的歧视。许多职场女性不敢生育,防止雇主以产假为借口,变相地降低工资、阻碍其晋升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为此,我们必须正视“母职惩罚”现象,直面女性在生养过程中面临的一些困境,为女性的劳动权益提供保障,这就需要我们大力提倡并促进性别上的平等,这比一味地延长产假、育儿假等更加重要。

完善生育补贴制度,适度提高福利待遇。“养儿防老”是以前多生的经济动因,但随着养老社会化的普及和社会观念的变化,社会福利水平普遍提高,“养儿防老”这个动力已经基本消失,即使那些愿意多生的父母,也极少指望今后靠孩子来养老。随着现代社会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增加,从而助推教育需求的水涨船高,父母育儿观念也随之发生改变,但由于生育和教育成本的居高不下,多方权衡后,家长更倾向于培育少量、高质量的孩子,而不是很多低学历水平的孩子。为此,亟须完善生育补贴制度,适度提高福利待遇。但需注意的是,生育水平与福利待遇之间关系复杂,因此,政府在完善生育补贴制度、设计具体的生育支持措施时,有两种主要思路:一种是“多取多予”,即提高税收和福利待遇,这既可以降低生育者的经济负担,又可以减弱他们在养育子女和财富创造方面的热情;另一种是“少取少予”,即降低税收和福利待遇,虽然这不能直接增加人们的生育补贴,但可以通过增强家庭可支配收入、唤醒养儿防老的生育动机等方式来提高生育的积极性。这两种思路都有利有弊,因此,我们需要在二者之间找到一个新的平衡点,从而采取谨慎适度的生育补贴制度。

促进教育改革,改善教育生态。当今社会,人们越来越重视教育,作为最公平的竞争手段,人们都知道要想出人头地最快速的方法就是读书,这就使得家长不得不消耗大量的精力和费用来供子女读书。因此,人们受教育的观念发生了转变:一是受教育的时间越来越长。就目前的教育制度而言,大部分人读完本科基本上超过20岁了,如果想继续深造,选择读研,那么还要继续奋斗几年,这就消耗了大量的时间成本。二是教育越来越卷。当前社会竞争激烈,高考用“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优质的资源一直都是紧缺的,这就增加了家长们的教育焦虑,不断付出巨额的金钱成本给孩子上各种补习班,从而让自己的孩子能够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出类拔萃,从而变相地导致教育成本节节攀升。为此,必须促进教育改革,整体改善教育生态,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教育部门要结合实际,正确对待家长过高的教育追求,最大程度在校内解决这些教育需求,而不是一刀切地减负,把更多教育需求推给社会与培训机构。其次,教育部门在不影响就近受教育权利的背景下,平衡家长对于更高教育的追求,结合拔尖人才的选拔与培养,提供公平透明的择校渠道,而不是让家长在茫然中如抓救命稻草一样到处上各种辅导班,制造出更多的教育负担与焦虑。最后,家长自身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打破家长对于职业教育的偏见以及功利的教育理念。

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并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一个个具体可操作的措施。它不仅需要从培育新型婚育文化、提高结婚对数上下功夫,还需要在完善生育补贴制度、适度提高福利待遇上做努力,更需要相关部门在就业、教育等制度等领域进行改革,从而不断提升女性生育意愿和改善教育生态环境,唯有多措并举,才能有效提高生育率,从而推动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