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亮“拒执罪”利剑 破执行难困局
日期:12-16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而现实中总有那么一些人,本来具有履行义务的能力,却同法律玩起了“躲猫猫”的游戏,或转移、隐匿财产,或脚下抹油一逃了之,挖空心思抗拒执行。面对长期以来“执行难”这一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热点问题,邳州法院持续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针对各类拒执案件,强化立审执衔接配合,多角度、全方位、高效率形成打击拒执的合力,全力维护法律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邳州法院亮出“拒执罪”利剑,顺利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
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交通事故赔偿一案,法院判令张某赔偿李某各项损失,但张某仅赔偿部分医药费用后,就拒不履行生效文书,李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通过依法查控,未发现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张某也去向不明,无法取得联系。前往申请人提供的张某住所地实地调查,也未发现其踪迹,在对被执行人采取惩戒措施后,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并未放弃,仍然持续推进案件执行,线下查控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及其具体下落。2024年9月29日,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成功将被执行人拘传到位,经办案人员多次法律释明,被执行人及其家属仍未履行义务,故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办案人员对其财产线索进行研判,经过约谈和调取微信账户、银行流水发现,被执行人在执行案件立案后,一直在南通从事装修工作,每月尚有三四千元收入。被执行人明知自己的微信、银行账户被冻结,却借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微信账户用于收款转账,其行为在主观上存在规避执行的故意,客观上是通过隐匿财产线索来达到规避执行的目的,导致案件迟迟执行不下去。
最终,邳州法院以李某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公安机关移送该案,同时继续做被执行人亲属思想工作,被执行人亲属迫于执行压力,主动提出与申请执行人和解。在履行完判决义务后,申请执行人同意结案,并特地赶制了一面锦旗以表达对执行法官的感激之情。陈 楠 张国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