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规范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发生劳动争议时赔偿双倍工资的情形并不少见,但是否只要出现上述情形,职工就一定能主张双倍工资赔偿?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近日,高淳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2021年,吴某入职某建筑公司从事项目经理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入职后,吴某与公司人事人员定期确认考勤表、工资条及出差报销等事项。2023年,吴某主动离职并出具离职说明,表明工资已结清。离职后,吴某提出劳动合同书中签名非其本人书写且合同约定不翔实,故其以未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
高淳法院审理认为,双倍工资罚则旨在通过增加用人单位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违法成本和涉诉风险,形成威力强大的倒逼机制,迫使用人单位主动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以保障立法对劳动合同形式的强制性规定落到实处,从而构建规范有序、劳资和谐的就业市场。
具体到本案中,法院调查了吴某与公司人事部人员的微信聊天记录发现,吴某曾要求传送劳动合同书扫描件用于申报证书,且公司每月按约按时发放工资,并为吴某缴纳了社会保险费,故不能否定劳动合同书的效力。因此,法院对吴某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的主张不予支持。柳飞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