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加强破产审判 与金融监管协调联动
日期:12-04
为持续提升办理破产效能,依法保障金融机构权益,不断优化吴江区营商环境,11月27日下午,苏州吴江法院联合区检察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吴江监管支局,借助法官会客厅平台,邀请商业银行代表、管理人协会代表开展座谈,就三部门联合起草的《关于加强破产审判与金融监管协调联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会上,吴江区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向军对《征求意见稿》进行解读。《征求意见稿》针对破产审判实践中银行参与破产程序及支持破产处置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围绕支持困境企业重整再生、强化管理人履职保障、保障金融机构债权人合法权益、合力打击破产逃废债四个方面明确相关规定,旨在进一步提高办理破产质效和保障银行参与破产程序的合法权益。
与会人员围绕《征求意见稿》展开热烈交流,对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相关机制提出意见建议。苏州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恒丰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等多家银行代表围绕《征求意见稿》提出建议。
据介绍,《征求意见稿》起草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就加强破产审判与金融监管协调联动工作作出回应。吴江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吸收各金融机构的合理意见,进一步完善实施意见内容,切实使相关举措落地落实。也希望各金融机构在现有政策框架范围内主动作为,积极向上级单位建言献策,争取权限支持。陈可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