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请托变民间借贷 诉讼请求被判决驳回
日期:11-28
日前,泰州海陵法院对一起因非法请托引发的民间借贷案件作出了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
2023年7月,张某向李某多次转账合计10万元。后李某向张某出具借条一份,载明李某欠张某10万元,2023年12月30日前偿还,但一直未予偿还,张某遂到法院起诉。
张某在诉状中写道,张某的丈夫涉及醉驾犯罪,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李某,李某说给钱可以为张某丈夫取保,如果没能取保可以全额退钱,但是最终没能取保,也没有退钱。张某报了警,当着警察的面,李某写下了欠条,之后张某撤销了报警。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原告向被告转账10万元,系非法请托,明显违法、违反公序良俗,相关合同应属无效。虽然合同无效后双方应当返还取得的财产,但民法保护的是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原告向被告给付10万元基于严重违法、违反公序良俗的目的,已经将自己置于法秩序之外,相关返还请求权不受法律保护,故判决驳回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俊 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