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声明
我司与上海喆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同意于2024年11月18日解除该转让合同,各方互不负违约责任。特此声明。上海三和合管桩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