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作为一个企业的核心智力和技术成果,能够为权利人带来独一无二的竞争优势,然而,在市场经济运行中,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屡禁不止。为了更好地保护商业秘密,打击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惩罚性赔偿制度被引入到商业秘密保护领域。但由于商业秘密本身的特殊性,惩罚性赔偿制度在实务中的适用并不乐观。本文将结合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困境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更好地发挥惩罚性赔偿在保护商业秘密、维护市场秩序方面的作用。
侵犯商业秘密惩罚性赔偿适用困境
商业秘密认定难。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即具有秘密性、保密性、价值性。秘密性主要表现为“不为公众所知悉”,在实务中需要论证该商业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不为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保密性要求权利人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既要有效地保护商业秘密,又要具备一定形式可供识别,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难以被认定。价值性是指商业秘密能够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预期的经济效益,这种价值并不能通过某种客观物质载体所展现出来,而需要综合获取这种信息所需要付出的成本以及该信息可能带来的经济效益等多种价值因素来计算,加上商业秘密因其特殊性需要专业人士加以鉴定,价值评定标准具有主观能动性。
商业秘密侵权行为举证难。在商业秘密侵权纠纷中,商业秘密权利人往往需要承担更多的举证责任,不仅需要证明自己所主张的信息构成商业秘密,还需要证明被告实施了侵权行为、自己因侵权行为遭受了损失。而侵权人则只需要证明商业秘密不成立、侵权行为不存在、主观上无过错或者未违反保密要求即可。侵权行为通常具有高度的隐蔽性,侵权者会采取各种手段来掩盖自己的不法行为,使得权利人很难察觉,即使权利人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获取了一些证据,也有可能由于证明力不足而不被采信。针对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调查、证据收集、专业鉴定都要付出大量成本,这些因素导致权利人举证步履艰难,对维权望而却步。
惩罚性赔偿适用要求高。商业秘密侵权纠纷中需要同时满足“恶意实施”和“情节严重”两个条件方可适用惩罚性赔偿。虽然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主观过错包括故意侵犯和过失侵犯,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指出故意侵权才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提高了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要求。“情节严重”是指侵权行为影响恶劣,并导致了严重的后果,要从商业秘密丧失的程度、对其他商业秘密的影响、对经营活动的影响、造成损失的大小,对国家、社会及他人的危害程度等角度来综合研判。
完善侵犯商业秘密惩罚性赔偿适用的建议
细化商业秘密认定标准。首先是进一步明确“不为公众所知悉”的内涵和外延,明确规定所属领域相关人员的范围、普遍知悉的程度界定;然后是强化保密性要求,详细列举被认可的保密措施类型,并明确其应达到的程度,同时,明确保密措施的合理性判断标准,既要避免过于严苛的要求给企业带来过重负担,也要防止企业以过低标准的保密措施来主张商业秘密保护;最后是明确商业价值的具体衡量标准和评估方法,不仅要考虑商业信息当前的实际经济价值,还要考虑其潜在的商业价值、对企业竞争优势的影响等信息类型。
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尽管当前的法律法规已对举证责任做了重新分配,要求被告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但前提是原告承担主要举证责任,被告是在原告承担合理的举证责任之后,才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这无疑会阻碍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因此,在适用惩罚性赔偿时,需要采取更加清晰的证据标准、更加严格的举证责任划分,适当调整权利人和侵权人的举证责任,对于一些明显的侵权行为,如被告使用的信息与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完全相同,且被告无法提供合理的解释或证据证明其信息的来源合法,此时可以适当减轻权利人的举证责任,由被告承担更严格的举证责任。对于被告主张其使用的信息是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应要求被告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其主张。既保证原告损害赔偿,又防止权利滥用,还要起到提高违法成本、警示社会的作用。
明确惩罚性赔偿适用规则。针对“恶意侵权”“情节严重”的惩罚性赔偿适用条件,结合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以及商业秘密的商业价值、研发成本、实际收益等综合衡量,精细化计算商业秘密价值,从而有效确定惩罚性赔偿数额。一是实际损失计算,不仅包括销售额下降带来的直接损失,还应该包括对市场占有率、企业声誉、预期利润等潜在价值的计算;二是侵权所获利益的计算,要综合考虑侵权行为的持续时间和规模、侵权人的获利范围等因素;三是合理支出的计算,包括律师费、鉴定费、证人出庭等支出。既要起到惩罚侵权人的作用,又要避免过高的赔偿数额对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随着科技的进步与发展,商业秘密在市场竞争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但其保护常依赖于企业自身的保密措施,法律的保护多为事后救济,惩罚性赔偿的引入与适用既加大了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惩罚力度,也提高了侵权成本,起到了预防和警示的作用。但法之精髓在于应用,法之生命在于实践,只有更好地将侵犯商业秘密惩罚性赔偿应用到司法实务之中,才能更好地保护商业秘密,维护市场秩序,优化市场营商环境,实现法治权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