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4-15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养殖用药缺陷引发的“螃蟹危机”

日期:11-20
字号:
版面:第A03版:江苏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每年十月,都是螃蟹销售旺季,但随着螃蟹养殖的迅速发展,一些质量问题也随之出现。靖江的螃蟹养殖大户何大姐就因为养殖用药缺陷遭遇了一场“螃蟹危机”。

螃蟹大量上市之前,何大姐发现她养殖的螃蟹背上长了纤毛虫,这将严重影响螃蟹的品质和售价。于是她向某公司购买了45瓶名为“新纤宁”的药水,用来治疗纤毛虫。按照销售人员的指导,她给螃蟹使用了这种药水。然而,在使用后的第三天,螃蟹突然开始大量死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何大姐向靖江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33万余元。

涉案公司认为,他们虽然卖给何大姐45瓶“新纤宁”药水,但“新纤宁”作为治疗纤毛虫的螃蟹养殖专用药品投入市场多年,广受好评,从来没有造成螃蟹死亡。公司认为何大姐可能没有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没有证据证明螃蟹死亡是使用“新纤宁”导致的。

何大姐使用的“新纤宁”有没有问题?螃蟹死亡到底是不是使用药水导致的?关键在于“新纤宁”是不是存在产品缺陷。

经过鉴定,法院发现“新纤宁”的成分并不是标签标注的“水质改良剂”,它含有有害的农药成分,不符合行业标准,因此认定“新纤宁”确实存在产品缺陷。

审理中,经向鉴定机构咨询得知,因果关系需要通过螃蟹的生物实验来确定,而实验只能在每年的螃蟹生长期进行,耗时较长,结果未必准确。螃蟹死亡已是事实,如果无法认定因果关系则会导致何大姐一年的心血付诸东流。

结合证据,法院审理认为,现有证据能够证明使用药水导致螃蟹死亡的可能性远远大于其他可能性,明确指向了“新纤宁”是唯一的罪魁祸首,满足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可以认定使用药水和螃蟹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该公司应当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最终,靖江法院一审判决该公司赔偿何大姐全部经济损失。后该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泰州中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拿到赔偿款的那一刻,何大姐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陶 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