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傅,小心点,注意安全。”11月7日早上8点,苏州吴江法院震泽法庭法官张金花在一座村宅前,提醒正在调整摄像头位置的安装师傅。
“大家可以看我手机上的监控画面,我会把摄像角度调整到他满意为止。”安装师傅边说边拿出手机。
这是张金花在处理一起因邻居安装摄像头引发的纠纷,经过大量的前期协调才促成了这次调整。
原来,被告老王和原告阿娟是前后邻居,两家之间仅相隔一条5米左右宽的公共道路,一直以来,两家关系都比较和睦。但是自从老王家翻建了两层半楼房,并于今年3月份左右在房屋前后及侧墙上装设了多个摄像头后,两家矛盾渐生。
阿娟多次找到老王,表示老王家二楼侧墙上的摄像头因为设置原因,晚上一有声音就会亮灯,灯光照射到阿娟家中卧室,影响了阿娟的正常休息。同时,阿娟还表示老王家的摄像头拍到了自己家门口,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多次交涉未果,阿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老王拆除摄像头。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张金花第一时间到现场查看了摄像头的安装情况。
老王解释称自己家中常年只有两位老人居住,出于安全考虑才安装了摄像头,并且在收到阿娟的起诉材料后,已调整了摄像头的拍摄角度。现在,摄像头仅能拍摄到自家屋后及公共道路的一部分,声控亮灯是出厂默认设置,自己原来也不清楚这项功能,阿娟起诉后也已经把这项功能关掉了。
另一边,阿娟认为这些摄像头还是能拍摄到自家门前唯一道路,也能拍到其停放在道路上的汽车及家庭成员动态,还是坚持要求拆除摄像头。
“阿娟的要求似乎也不过分,现场不远处也有公安机关安装的天眼摄像头。但另一方面,由于考虑到美观及采光等原因,老王没有给自家房子安装防盗窗,设置摄像头确实能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张金花反复思量,决定联合村委会组织再次调解。
“我们要不试试在摄像头上面加装一个类似于‘灯罩’的遮板,或者再调整摄像头的拍摄角度,使摄像头尽量往下、往南边一侧拍摄,拍不到原告家的房门……”张金花在提出建议的同时,也安抚着双方当事人的情绪。
老王非常认同张金花提出的方案,当即表示可以联系摄像头的安装人员前来处理。阿娟则提出,还可以试试通过降低摄像头的安装高度来减少拍摄面积,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最终,阿娟和老王都很满意调整结果,阿娟当场撤回起诉。吴法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