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电动船舶推广应用 助力“水运江苏”高质量发展
日期:11-19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新时代新征程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重大部署。随着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江苏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快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的意见》出台,加快推广内河电池动力等清洁能源船舶、推进江苏内河水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已成为必然趋势。
江苏省港口集团发挥内河集装箱航运优势,逐绿而行,向“新”发力,在内河电池动力集装箱船舶应用方面先行先试,打造全国首艘120TEU电池动力集装箱运输船舶投入运营,组建全国首个电池动力运输船舶产学研用发展联盟,率先编制发布“电动船充电协议”团体标准、编写内河电池动力集装箱运输船船员培训教材、开展京杭大运河充换电站建设方案调研。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栏目以“航运进入电动时代”为题,专题报道江苏电池动力船舶应用经验。江苏远洋作为省港口集团旗下专业航运公司,承担着助推京杭运河区域性船舶绿色化发展进程、为实现“双碳”目标贡献航运力量的重任,将全力争做港航绿色发展的示范先行,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探索构建绿色航运产业体系。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委印发《关于加快内河船舶绿色智能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绿色智能内河船舶实现在长江、京杭运河等有代表性地区的示范应用,初步构建良性可持续发展的产业生态。省政府《关于加快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快推动绿色船舶发展,到2025年内河纯电动船舶力争得到规模化应用”。江苏远洋电动船舶起步较早、技术成熟,继2022年实现全国首艘120标箱纯电动内河集装箱船“江远百合”运营后,今年又成功推动5艘120标箱电动船舶集中开工。下一步,按照“水运江苏”构建“现代化水运体系”要求,积极推广电动船舶应用场景,不断增加绿色航线规划。统筹做好5艘电动船舶的规范建造,并同步建设沿线充换电站,确保年底陆续交付投入京杭运河运营,组成全国第一支纯电动120标箱集装箱船队,开辟一条由徐州到南京的绿色航线。充分把握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机遇,在船舶设计建造、电动船运营、充换电站建设等多领域深度探索,进一步完善升级电动船舶产业链,推动电动船“由点到线”推广应用,助力全省打造畅通高效的内河航道网,推动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
二是进一步探索构建绿色航运标准体系。当前,电动船舶应用还处于起步探索阶段,目前投放的电动船舶在充电接口、通信协议等方面均未形成标准,充(换)电技术及基础设施配套标准尚不完善。近年来,江苏远洋在推动船舶电动化的同时,前瞻性布局配套设施标准化建设,在构建绿色航运标准体系方面积极探索,成功发布《非船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动船舶之间的数字通信协议》团体标准,极大地促进电动船与充电设施间的兼容性与互操作性。下一步,江苏远洋将在相关部门指导下,总结固化现有经验,推动典型船型研发和关键系统标准化、模块化设计,形成国内领先的纯电动船舶设计能力;探索建立健全与电动船舶相配套的技术标准体系,重点推进电动船舶总体设计及优化、安全及防护、电池性能及测试、运营管理及维护等标准制定。
三是进一步探索构建绿色航运保障体系。电动船舶推广是一项系统工程,需全面统筹谋划、各级协同发力。借鉴上海、广州以及福建、湖北、浙江、四川等省份已出台的支持政策,结合江苏实际,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探索建立高层次协调机制,加强顶层设计,推动电动船舶产业链、企业链及各级政府部门的合作协同,加强资源的整合优化;鼓励试点示范,积极支持探索有效的商业模式,加快培育市场,推动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加大金融支持,完善奖补政策,合理降低电动船舶产业链综合融资成本,针对电动船舶推广应用制定科学的奖补政策,明确奖补对象和奖补方式,鼓励电动船舶规模化应用;统筹充电设施建设,建成适度超前、分布合理的充换电网络,为电动船舶应用由点到线、由线成网提供支撑;完善与电动船舶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电动船舶科学规范监管水平;规范电动船舶船员培训要求,建立区别于传统燃料船舶船员的考核和管理体系。戴 伟
(作者系江苏年轻干部政治教育研究中心、江苏省委党校第28期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学员,江苏省港口集团航运事业部部长,江苏远洋运输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