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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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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业基业绩表现受恒大拖累 第一大客户仍存坏账风险

日期: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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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今日财经       上一篇    下一篇

□江苏经济报记者 刘照和 通讯员 高 荣

今年9月,宏业基更新招股书注册稿。此时距离其提交IPO注册已长达9个多月,业内对于企业能否顺利上市存在较大疑问。

江苏经济报记者分析发现,该公司应收账款占比和集中度都比较高,报告期内因恒大资金链问题已产生巨额坏账,且未来还将持续影响到公司业绩表现。当前的第一大客户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也已持续产生坏账。

恒大资金链问题拖累业绩表现

招股书显示,宏业基是一家专业从事地基基础工程施工服务的岩土工程行业企业。报告期内(2021年至2023年),该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4.69亿元、12.29亿元和10.90亿元,创造的净利润分别为5255.99万元、7741.32万元和7494.27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2022年和2023年营收增长率分别为-16.30%和-11.30%;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47.29%和-3.19%。

这意味着,该公司在营业收入持续下滑的前提下,净利润呈上下波动趋势,且尚未形成持续增长的盈利模式。

报告期各期末,宏业基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5.77亿元、5.68亿元和6.79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9.25%、46.19%和62.31%,呈逐年走高趋势。其中,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的账面余额合计分别为3.7亿元、4.41亿元和5.21亿元,在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中的占比分别为58.24%、65.70%和60.69%。

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宏业基来自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54.69%、55.76%和53.71%,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41.38%、43.06%和50.27%的平均值。这意味着,公司存在因为单一大客户违约而对企业造成重大影响的风险。

以恒大集团为例,该公司报告期内始终位列宏业基应收账款企业前三位,欠款金额为10276.27万元、11216.63万元和11800.61万元,报告期各年度宏业基按照90%的比例对该公司分别计提了8051.53万元、9728.89万元和1.06亿元的坏账准备。

在对恒大集团计提高额坏账准备之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是连续两年位列宏业基应收账款第一位的公司,两年来的欠款金额分别为12789.05万元和16864.46万元,两年计提的坏账准备分别为1362.65万元和2026.61万元,占总应收的比例为19.07%和19.64%。

值得一提的是,在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已经位居公司第一欠款大户的前提下,宏业基面向该公司的业务并未收缩,且有逐年增长的态势。报告期内向其提供服务的金额分别为12738.46万元、11015.81万元和12318.98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67%、8.96% 和11.30%。

在大客户无法及时回款,且已经触及企业计提坏账准备条件的前提下,宏业基存在独自承担由此产生的坏账风险。

邀请招标或为暗箱操作提供空间

招股书内容显示,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陈枝东直接持有宏业基35.65%的股份,王凤梅通过宏业基投资、宏一投资合计间接持有宏业基2.96%的股份;陈枝东和王凤梅夫妇合计直接及间接持有宏业基 38.61%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从这一比例来看,实控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占比并不算太高。但不容忽视的是,公司内的多位高管或股东虽然不是法定的公司实控人,却与实控人一家存在密切的亲属关系。其中,股东陈枝秀(持股5.32%)、董事兼总经理陈枝国、董事长陈枝东、副总经理陈枝华系兄弟姐妹关系,董事王凤梅、股东王凤筠、股东王志宏系兄弟姐妹关系,股东刘雅芬、股东刘亚峰、股东刘雅海也系兄弟姐妹关系,股东苏显辉则系三人的母亲。

由此可见,宏业基呈现较为明显的家族企业特征,此种情况一般较易产生“一言堂”现象,并影响到公司的重大决策。

同时,招股书披露,与前五大客户的业务获取方式几乎全部为邀请招标,其中仅2006年和2015年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及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的两个项目为公开招标。这意味着企业拥有了较为固定的客户群体,但邀请招标相较公开招标来讲,则更容易为暗箱操作提供空间。

多次股权转让价格存差异

招股书显示,近年来,宏业基曾经进行过多次股权转让,转让价格却存在较大差异。其中,2020年1月9日,陈枝东曾经约定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45万股以6.8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天宏投资。2020年6月12日,新余海潮投资约定将其所持公司各200万股以8.16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深圳博信咨询和东莞博信投资。

2020年8月5日和2020年8月19日,新余海潮投资又约定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30万股、125万股以4元/股的价格转让给郭蒙、江伟科。其中的125万股系将江伟科持股方式由间接持股变更为直接持股。

仅仅时隔半年左右,宏业基的股份转让价格为何从6.8元涨至8.16元?此定价是否合理?深圳博信咨询、东莞博信投资两家公司为何分别为此多支付272万元?以上种种问题,需要企业方面给出合理解释,未来一旦再有类似情况发生,则有可能会影响到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此外,时隔两个月左右,刚刚以8.16元/股价格转让400万股的新余海潮投资,又以4元/股的价格转让155万股给郭蒙和江伟科,如此定价是否合理?定价依据何在?同样需要宏业基作出合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