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退款”不退货 “薅羊毛”不可取
日期:11-04
网络购物因省时省力选择多,而深受消费者的喜爱,为了提升消费体验,各大购物平台相继推出“仅退款”的售后服务。然而,这一服务在实际操作中却隐藏着一些交易风险。近日,宿迁市宿城区法院受理一起因买家网购后“仅退款”引发的案件。
今年5月29日,被告张某从原告何某在某平台上经营的某袜厂店铺下单四双儿童长筒袜,共花费12.8元。6月3日,张某收到袜子,6月5日,张某申请“仅退款”,申请理由为“质量问题”并附一张袜子照片。张某申请两次“仅退款”,分别为5元和2元,合计7元。后何某核对退货业务时,发现张某申请退货时附的照片并非其出售的袜子,该照片系盗用“某店铺”某商品在2023年6月差评中一张照片。何某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诉至法院要求张某返还货款并赔偿损失及合理支出。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通过电话向双方了解网购的过程、争议焦点,并组织双方线下调解。法庭上,张某认可其退货的图片中的袜子并非从何某经营的店铺购买,但仅同意退还货款7元,对其余损失概不认可。但何某认为张某提供虚假信息进行退货,存在恶意,系滥用消费者“七天无理由退货”权利,致使自己遭受了商品损失和邮费损失,扰乱了网络平台正常的交易秩序,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张某也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有违诚信,同意退还货款并赔偿此次维权的合理支出费用。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完毕。
“仅退款不退货”是电商平台为了更好服务消费者开通的退款“绿色通道”,但是“仅退款”的服务模式需要买卖双方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共同遵守平台交易规则。消费者切不可利用规则漏洞恶意仅退款不退货“薅羊毛”,因小失大。商家则应当诚信守法经营,如遭遇不合理的“仅退款”申请,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平台申诉,也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方面,平台作为电商生态的基础架构,应承担更大的主体责任,例如完善“仅退款”政策的实施细则,明确界定可以申请“仅退款”的具体情形,防止政策被恶意利用;另一方面,电商平台应建立健全纠纷调解机制,为商家和消费者提供公正、公平的争议解决平台,以更好地维护交易安全与秩序。范皓月 邹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