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唐代前期的山南东道多为一个整体。安史之乱以后,在节度使体制的影响下,山南东道开始分置,分为以襄阳为中心的山南东道和以荆州(江陵)为中心的荆南道。山南东道分置随之而来的是各自管区和政策上的调整,在朝廷的一系列政策调整之下,襄阳逐渐向军镇转变,而荆州逐渐成为唐王朝的重要财政区。
关键词:山南东道;荆州;襄阳;藩镇
山南东道为唐代行政区划,睿宗景云二年将贞观初所置山南道一分为二,设山南东道。唐开元二十一年设治所,治襄州(襄阳),“荆、襄、邓、商、复、郢、随、唐、峡、归、均、房、金、夔、万、忠,以上十六州为山南东道”。山南东道辖区覆盖长江上游地区及长江以北的汉、沔流域,即以荆州(江陵)和襄州(襄阳)为中心城市的荆襄地区。唐肃宗至德二载,朝廷于该地区设置山南东道节度使和荆南节度使,其实质是在原山南东道政区基础上分置荆南道。
关于唐中期山南东道相关问题的研究,周尚兵在《山南道在唐代政权安全体系中的战略地位》中指出,李唐皇室自唐初就形成了以关中、巴蜀、荆襄为核心地带的政权安全体系;王赓武强调长江中游虽然可以自然成为一个统一体,但在行政、军事方面总是被分为山南、荆南、鄂岳、湖南等四个以上的政区;付先召在《唐代后期方镇辖区变动研究》中,较为细致考证了至德二载后山南东道节度使和荆南节度使各自的政区变动。学界对于山南东道的研究多从其地缘政治和战略地位角度入手,对于至德以后山南东道的分置及其政区变化往往一笔带过。故本文尝试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求教于方家。
一、唐前期的山南东道
高祖武德年间,由于南方割据动乱频发,唐在荆襄地区的行政建置并不完善,多为应付战局的便宜行事。武德三年至七年间,荆襄地区建置虽较为混乱,但荆州、襄州仍受统一管理。“武德三年……拜孝恭荆州大总管……六年,迁襄州道行台尚书左仆射。”荆州大总管府和襄州道行台均为荆襄地区行政建置,李孝恭先后担任,而根据李孝恭武德七年的军事行动:“及辅公祏据江东反,发兵寇寿阳,命孝恭为行军元帅以击之。七年,孝恭自荆州趣九江。”可见,李孝恭武德六年虽迁至襄州道行台,但其治理中心始终位于荆州。关于行台制度,学者杜文玉曾指出,唐初的行台是出于军事需要,为临时权置。因此襄州道行台是为临时军事措置,与荆州大总管府的职能并不冲突。由此可见,武德七年以前,无论是荆州大总管府还是襄州道行台,均是以荆州为中心实现对荆襄地区的管辖,襄州为其统属。
武德七年废襄州道行台,设襄州都督府。荆襄地区在政区层面出现了短暂的分置。荆州大都督府“督荆、辰、澧、朗、东松、岳、峡、玉八州,仍统潭、桂、交、夔、高、钦、尹等七州”,襄州都督府“督襄、邓、唐、均、淅、重七州”,两州互不统属。
唐太宗贞观元年在州之上设置道,荆州和襄州(襄阳)均划归山南道。山南道辖区极广,所辖三十三州基本覆盖了荆襄地区及秦巴山地,故睿宗景云二年对山南道进行重新划分,将其一分为二:“遣使按察十道,议者以山南所部阔远,乃分为东西道;又分陇右为河西道。”在贞观十道的基础上分出山南东、西道与河西道。其中,山南东道所辖包括荆州、襄州在内的十六州。然而,此时的“道”不设治所,也无官员编制,仅是从大的地理概念上规定了各道的区划和管州数量,由此可见贞观以来的“道”并非州之上的新一级管理层级,正如学界所言,唐前期的“道”是一种中央虚设的地方管理巡察单位,不是一级政府组织机构。
唐开元二十一年诸道治所的设置,成为唐代道制由虚到实转变的节点。“开元二十一年,分天下为十五道,每道置采访使,检察非法,如汉刺史之职……山南东道理襄州。”在此背景下,襄州成为山南东道的政治中心,荆州为其所辖,然而,开元二十一年以后的荆州仍保有大都督府建置,通过荆州大都督府辖区的考证可发现,山南东道辖区与荆州大都督府辖区之间关系混乱,如下表所示:
表1:山南东道采访使及荆州都督府管区图表
行政单位 所辖地区 史料出处
山南东道 荆、襄、邓、商、复、 《唐六典》卷三
郢、随、唐、峡、归、
均、房、金、夔、万、
忠,共十六州
荆州都督府 荆、黔(辰)、澧、 《旧唐书·地理志》
朗、岳、峡、复、郢,
共八州
荆州大都督府所辖八州中有四州并不在山南东道辖区之内。荆州都督府与山南东道之间混乱的辖区关系说明唐前期的地方都督府体制与道制之间存在冲突,学者郭锋也曾指出,在唐前期的几近百年时间里,对于都督府制和分道巡察制的选择行用,唐统治者一直处于政策不定的状态。故可知,由于山南东道与都督府体制的冲突,在山南东道实际出现了以荆州、襄州两个政治中心。
总的来说,唐前期的山南东道经历了由虚到实的转变过程,以开元二十一年设治所为关键节点,山南东道成为地方一级行政机关。荆州、襄州虽均受山南东道所辖,但由于荆州大都督府的特殊行政建置,山南东道形成了以襄州、荆州为中心城市的二元政治格局。
二、玄肃之际的荆、襄分置
安史之乱爆发后,玄、肃二帝在江汉地区的政治暗战直接导致了山南东道政区的分置。自天宝十五载开始,玄、肃二帝在荆襄地区进行不同的行政建置,且存在明显矛盾。天宝十五载,玄宗于幸蜀途中发布《幸普安郡制》:“永王璘宜充山南东路及黔中、江南西路等节度支度采访都大使,江陵大都督如故。”又检《旧唐书·永王璘传》:“至德元载……璘七月至襄阳,九月至江陵,召募士将数万人,恣情补署,江淮租赋,山积于江陵,破用钜亿。”永王璘虽身兼数道节度使,但通过其赴镇后的活动范围可知,永王璘无法实现对于黔中和江西地区的管辖,其管辖范围仅限于荆襄地区。据此可见,玄宗所有战略布局的出发点是为保障战时荆襄地区的稳定,换言之,玄宗仍试图以山南东道统辖荆襄地区,没有对山南东道分置的政治构想。
肃宗对于荆襄地区的建置布局意图明显,即为清除玄宗在荆襄地区的政治影响。至德元载岁末,肃宗平定永王之后,便对山南东道进行行政上的重建:“至德二载,置荆南节度,亦曰荆澧节度,领荆、澧、朗、郢、复、夔、峡、忠、万、归十州,治荆州。”“至德二载……废南阳节度使,升襄阳防御使为山南东道节度使。”肃宗于至德二载同时设置荆南节度使和山南东道节度使,从原山南东道下分置荆南。
战时进行政区分置显然不利于荆襄地区的稳定,但肃宗仍选择在战时将山南东道一分为二,再参考肃宗设置山南东道节度使时具体细节:“至德二载……废南阳节度使,升襄阳防御使为山南东道节度使。”其中提到南阳节度使“禄山之乱,选任将帅。十五载正月,拜炅上洛太守……寻兼御史大夫,充南阳节度使”。南阳节度使是玄宗为抵御安史之乱而设,《旧唐书》中将其直接称之为山南东道节度使,而肃宗废南阳节度使,而设山南东道节度使的行为,说明肃宗并未沿用玄宗天宝十五载的山南东道节度使建置,而是在襄阳防御使基础上另设山南东道节度。肃宗和玄宗对于荆襄地区的建置存在明显冲突之处,李碧妍认为至德以后实际形成了玄宗与肃宗共掌大权的二元政治格局,而荆襄就是玄、肃政治暗战的焦点。以此观点可推断,肃宗此举并不是为保障地区稳定,而在于肃清玄宗在荆襄地区的政治影响,进而强调自己在荆襄地区的主导权。由此可见,玄、肃二帝的政治暗斗直接导致了山南东道的政区分置。
山南东道的分置标志着江陵和襄阳开始分隶不同政区,江陵和襄阳虽已分隶,但由于战时荆襄地区特殊的漕运地位,肃宗时期的江陵和襄阳之间仍保持着密切政治联系。“肃宗末年,史朝义兵分出宋州,淮运于是阻绝,租庸盐铁溯汉江而上。”由于中原阻兵,汉江线成为唐唯一交通要道,根据严耕望《唐代交通图考》所考证,汉江交通线由商山路和上津路构成,商山路为江汉交通线主道,自江陵途经襄阳向西北经武关抵长安;上津路为江汉交通线辅道。“唐世上津东通襄阳多取水路,西经金、洋至兴元,北经商州至京师,皆陆路。”在两条交通要道中,江陵和襄阳均为重要节点。在此背景下,江陵与襄阳虽已属不同政区,但为保障漕运线的畅通,荆襄仍受统一调度。“上元元年……属东都、河南并陷贼,漕运路绝,度支使第五琦荐伦有理能,拜商州刺史,充荆襄道租庸使。”时商州刺史为山南东道节度使所辖,韦伦可以以商州刺史的身份参与荆南的租庸事宜,由此可见,荆襄虽已分置,由于漕运问题,江陵和襄阳在行政上仍统一调度。
三、肃代时期的荆、襄藩镇政区变动
唐肃宗乾元二年至宝应元年间,荆南道与山南东道的政区出现明显变动,主要集中在郢、复、金、商四州的归属问题上。关于郢、复二州,乾元二年以前,郢、复二州受荆南节度使所辖,《资治通鉴》记载:“乾元二年九月甲午……张嘉延袭破荆州,荆南节度使杜鸿渐弃城走,澧、朗、郢、峡、归等州官吏闻之,争潜窜山谷。”根据《资治通鉴》所记之情况,郢州于乾元二年被乱将张嘉延所攻陷,其中并未提及复州的情况,但《元和郡县图志》云:“襄阳节度使,管襄州邓州复州郢州唐州随州均州房州。”又检《旧唐书》中上元元年荆南节度使的辖区情况:“以旧相吕諲为尹,充荆南节度使,领澧、朗、峡、夔、忠、归、万等八州。”由此可知,郢、复二州有可能均在乾元二年九月被张嘉延攻陷,乾元二年末动乱平定后,唐将郢、复二州划归山南东道。唐随后于上元二年对于荆南进行进一步的政区变动。“上元二年……分峡中湖南及武陵澧阳巴陵凡一十七州为荆南节度观察使。”元结对于地区描述多用古郡名,又检《旧唐书》:“以湖南之岳、潭、郴、道、邵、连,黔中之涪凡七州,隶其道。”可见,元结所描述地区为湖南之七州,唐将湖南之七州均划归荆南节度使所辖之下。经此变动后,荆南原辖区北部汉水沿线郢、复二州划归山南东道,荆南道增领湖南七州。
郢、复二州的归属变动背后所反映的是荆、襄藩镇的经营重心的变化。郢、复二州均位于汉水之侧,是汉水运路上的主要城市。唐有意将郢、复二州分隶出荆南之外,显然是为弱化荆南对于汉水运路的影响,而将郢、复二州划归山南东道,则便于实现山南东道对于汉水运路的统一指挥。而荆南节度使增领湖南七州实为保障湖南稳定的临时权置。安史之乱以来湖南境内蛮獠动乱频繁,时人议之:“一有不靖,湖南且乱。”肃宗上元年间湖南西原蛮曾多次寇边,上元二年荆南增领七州之时恰逢湖南观察使庞成鼎受诬,湖南一时无帅,在此情况下,荆南增领湖南诸州,以稳定局势。唐代宗广德元年,重新划湖南地区归衡州防御使所管。故上元二年荆南增领的举措是为应对湖南局势的便宜行事。此番变动实现了山南东道节度使对汉水运路的统一管理,加强了江陵作为“南都”对于湖南、黔中地区的控驭,弱化荆南对于汉水运路的影响。
关于金、商二州的变动较为复杂。至德二载山南东道节度使辖襄、邓、隋、唐、安、均、房、金、商九州,上文提到乾元二年到上元元年间增领郢、复二州,而根据《元和郡县图志》所载山南东道节度使“管襄州邓州复州郢州唐州随州均州房州”。《元和郡县图志》中未提到金、商、安三州,而据张海巧考证,安州应为《资治通鉴》讹误,故可知,唐上元元年后金、商二州出现变动。“上元二年……上召山南东道节度使来瑱赴京师。瑱乐在襄阳,其将士亦爱之,乃讽所部将吏上表留之,行及邓州,复令还镇。荆南节度使吕諲、淮西节度使王仲升及中使往来者言:‘瑱曲收众心,恐久难制。’上乃割商、金、均、房别置观察使,令瑱止领六州。”由于来瑱抗命不受,肃宗割商、金、房、均四州另立观察使,该四州所另立观察使名号史料并无准确记载,但根据《新唐书·方镇表》记:“上元二年……废兴平节度使,置武关内外四州防御观察使。”可知,商、金、房、均四州另立观察使即武关内外四州防御观察使。唐上元二年后,房、均二州重新划归山南东道,而金、商二州自此之后,再未划入山南东道所辖。
金、商二州政区变动的直接诱因便是来瑱的抗命不受问题,关于来瑱与中央的关系,学界已有研究,在此不过多赘述。金、商二州位于原山南东道节度使辖区北部,毗邻京畿,金、商二州从战略位置上看可以成为京畿的南部屏障,肃宗将金、商二州割出山南东道节度辖区,使其成为战略缓冲区,是对于来瑱的防范手段。
从郢、复、金、商四州的归属变动可见,乾元二年开始,唐逐步弱化了荆、襄藩镇在地域上的密切联系。荆南节度使和山南东道节度使各自出现其经营重心的变化。且相较于肃宗初年荆、襄两镇的情况可以发现,肃宗乾元二年以后,关于荆襄地区的使职不再出现诸如“荆襄道”之类的称呼,这表明荆、襄两镇在行政权上保证独立。
四、肃宗以降荆、襄藩镇的兵力变化
荆襄地区相较于唐前期的职能变化较为直观地体现在驻军兵力变化方面。对于唐中后期荆州、襄阳两藩镇的驻防兵力并无详细记载,但仍可从史料中窥得大概。关于荆南节度使的所辖兵力,《旧唐书·吕諲传》记载:“上元元年……九月,敕改荆州为江陵府,永平军团练三千人,以遏吴、蜀之冲。”据《旧唐书》所记,荆南节度使所辖之永平军为三千人。又检《新唐书·吕諲传》:“上元元年……置永平军万人,遏吴、蜀之冲。”两《唐书》所记永平军之兵力相差七千。而两《唐书》记载之差异可在《元次山碑》中寻得线索:“乾元二年(759年)……拜君右金吾兵曹,摄监察御史,充山南东道节度参谋,仍于唐、邓、汝、蔡等州招缉义军。山棚高晃等率五千余人一时归附……属荆南。有专杀者吕諲为节度使,諲辞以无兵。上曰:‘元结有兵在泌阳’。乃拜君水部员外郎兼殿中侍御史,充諲节度判官。”碑主元次山即元结,元结担任山南东道节度参谋时曾招揽义军,义军人数应在五千人以上。《元次山碑》所记“张瑾杀史翙”此事发生在上元元年,可知上元元年元结充任荆南节度判官,并以其所招揽义军增兵荆南。因此,《新唐书》所记“永平军万人”应为《旧唐书》所记三千人与元结所领义军之和。
除永平军外,江陵还设有永安军。“荆南有永安军,乾元二年(759年)置。”关于永安军兵力史料中并无记载,但亦可由《元次山碑》推断其大致规模,《元次山碑》载:“属荆南有专杀者,吕諲为节度使,辞以无兵。”吕諲上元元年担任荆南节度使,此时永安军已经设置,可吕諲仍“辞以无兵”,说明永安军规模较小,且绝不会超过永平军规模。由此可知,永安、永平二军兵力总共八千到一万人。以上考证仅为江陵府所驻兵力,考虑到上元元年吕諲初节度荆南,对于其余所辖诸州兵力并未统计,故荆南节度使实际所辖兵力应多于该数,但参考《唐折冲府汇考》中关于唐前期的兵力部署,荆南节度使所辖诸州,除治所江陵外,仅有峡、夔二州曾设有折冲府,军事力量薄弱。依唐前期的兵力部署逻辑推断,荆南节度使所辖其余诸州兵力不多于两千人。截至上元元年,荆南节度使所辖兵力在一万人左右。
关于山南东道节度使所辖兵力,史料记载较为模糊,但通过上元末来瑱的抗命问题,可对此时山南东道兵力有大致概念。“上元三年,肃宗召瑱入京。瑱乐襄州,将士亦慕瑱之政,因讽将吏、州牧、县宰上表请留之,身赴诏命,行及邓州,复诏归镇。”来瑱的抗命行为能够反映出此时山南东道应具有强大的军事力量,且从来瑱的讽吏行为能够看出,来瑱在山南东道的势力根深蒂固。对于山南东道节度使所辖兵力的具体细节,也可由现有史料进行大致估算,宝应元年末,“瑱朝京师,分诸将戍福昌、南阳”。来瑱部下分戍将领约为庞充统、李昭、薛南阳、梁崇义四人,又检《旧唐书》:“宝应元年……瑱行军司马庞充统兵二千人赴河南,至汝州。”福昌隶于汝州,故两条史料所描述为同一史实,来瑱部下分戍诸将所领兵力均在两千人左右,而襄州留驻兵力一定多于两千人,由此可推断,山南东道节度使驻襄州兵力应在一万人以上,但襄州所驻兵力并不代表山南东道节度使所辖兵力,山南东道节度使所辖八州,其中唐、邓二州均为作战前线,必布有重兵,故可知,山南东道节度使所辖兵力应远远多于一万人。
唐宝应二年,山南东道兵力有所变化,《旧唐书》记载了宝应二年大致兵力情况:“宝应二年三月,崇义杀昭与南阳,以胁众心,朝廷因授其节度焉。……历御史中丞、大夫、尚书。遂与田承嗣、李正己、薛嵩、李宝臣为辅车之势,奄有襄、汉七州之地,带甲二万,连结根固,未尝朝觐。”来瑱死后,梁崇义继任节度使,此时山南东道节度使所辖兵力达到两万。至于来瑱之死所反映的政治背景,学界已有诸多研究,在此便不过多赘述。值得注意的是,宝应二年,“瑱诛,结摄领府事”。据《新唐书》所记,来瑱死后,元结曾摄领山南东道府事,若以《新唐书》所记为真实情况,元结于上元元年增荆南五千义军应回驻襄阳。但根据孙望于《元次山年谱》中的考证,宝应二年元结早已辞官举家迁至樊上,并不存在摄领山南东道府事的情况。因此,也并不存在元结向山南东道增兵之情况。由此可见,截至宝应二年,山南东道节度使所辖兵力为两万人。此后,对于肃代时期荆、襄藩镇的兵力变化并无明确记载。
唐德宗贞元末,荆、襄两藩镇均进行大规模扩军。贞元十四年,为防范淮蔡割据,山南东道节度开始扩军,《新唐书》本传记:“贞元十四年,拜山南东道节度使。是时,吴少诚叛……请升襄州为大都督府,广募战士,储良械。”而关于荆南节度使的扩军情况,《赵宗儒墓志》载:“当荆门幕府之寄,进封天水郡公。先是妖兴井络,刘辟阻命,渚宫当上,游广伍符,以备他盗。”“井络”泛指蜀地,“渚宫”即指江陵府,荆南增兵是为防范西川刘辟,刘辟之乱元和元年平定,赵宗儒元和三年上任荆南,据此推断,荆南扩军应发生于赵宗儒出镇荆南之前的贞元末年。
对于贞元末荆、襄藩镇的所增兵力并无详细记载,但《河南府同官记》对于元和初两镇所辖兵力进行了大致描述:“元和三年……河东裴公为左仆射宰相。出藩大邦。开府汉南……赵公以吏部尚书镇江陵。汉南地连七州。戎士十万……江陵故楚都也。戎士五万。”截至宪宗元和三年,山南东道节度使所辖兵力十万人,荆南节度使所辖兵力五万人,相比代宗时期荆南所辖一万人与山南东道所辖两万人出现大幅度增长。可见,至德初到贞元末,是荆、襄藩镇驻兵大规模增长的时期。从驻防兵力规模来看,荆、襄两镇一跃成为全国军事重镇。
唐宪宗年间,朝廷对于荆、襄藩镇的政策出现明显差异,荆南开始裁军。宪宗初年荆南曾两次裁军,分别发生在元和三年和六年。“元和初,(赵宗儒)检校礼部尚书,充东都留守。三迁至检校吏部、荆南节度使,散冗食戍卒二千人。”赵宗儒元和三年开始担任荆南节度使,故史料中“元和初”应指元和三年。此外,“元和六年八月敕制。荆南是赋税之地。与关右诸镇。及河南河北有重兵处。体例不同。节度使之外。不合更置军额。因循已久。烦弊实深。严綬所请停永安军额。宜依”。据上文考证永安军兵力大致在三千人以内,由此可见宪宗初荆南两次裁军共缩减五千人左右。
荆南的两次裁军的性质不同,应当分别做细致讨论。元和三年的裁军,两《唐书》都提到:“散冗食戍卒二千人。”《赵宗儒墓志》中也提到:“剧寇既平,军籍循故。条疏利病,冗食遂减。”可见,元和三年的裁军是对贞元末大规模扩军的后续处理措施,目的明确,即精简军队,缩减军队方面开支。
元和六年的裁军较为特殊,宪宗敕制中提到:“荆南是赋税之地……不合更置军额。因循已久。烦弊实深。严绶所请停永安军额。”元和六年的裁军,虽仅裁掉三千余人,但此次裁军直接取消了永安军建置。单看敕制,宪宗之意是想通过此次裁军实现荆南节度使由军事重镇向赋税之地的转变,这也符合学者张国刚对于荆南“财源型藩镇”的定性。但经过细致梳理后发现,宪宗年间荆南节度使并不存在该转变。
首先,在兵力方面,元和三年裁军之前,荆南节度使所辖军队大致有五万人,元和的两次裁军总共裁掉五千人左右,裁军之后荆南兵力仍有四万五千人,荆南仍旧是具有较强军事实力的藩镇。而且主观上来看,元和初淮西割据问题并未解决,位于淮蔡上游的荆南绝不会主动裁军。
其次,从荆南赋税层面看,荆南并没有成为国家赋税的主要承担者,李吉甫元和二年所撰《元和国计簿》中提到:“总计天下方镇凡四十八……每岁赋入倚办,止于浙江东西、宣歙、淮南、江西、鄂岳、福建、湖南等八道。”由此可见,荆南并非国家的主要财源。
再次,结合宪宗初年的财政状况来看,元和初年国家并无较大开销,以荆南裁军弥补财政亏空的可能性也较小。宪宗时期财政支出主要用于削藩战争,宪宗初年共进行过两次平藩战争,分别是平西川刘辟和浙西李锜,然《李巽墓志》载:“三蜀之馈,不乏于军,千金之费,不征于人。”平蜀战争并未对国家财政带来压力,李锜之乱所需花费应更低。“天府无一金之费,已静江流; 王师无一战之劳,已除人害。”可见,宪宗初的两次平藩并未给国家财政带来重担,故荆南裁军大概率不是出于经济目的。虽然从实际情况来看,两次裁军对于荆南的影响微乎其微,荆南节度使仍具有较强的军事实力,但两次裁军或可体现朝廷对于荆南政策的转变。
宪宗朝廷对山南东道的政策恰好与荆南相反,仍进行扩军。《严绶行状》载:“及朝廷有淮蔡之师,乃命公为襄阳节度以招抚之。既至,再旬而王师济汉,器备车徒,皆若素具,俸秩禀禄,一以资军。”再结合《旧唐书·严绶传》所记:“九年,吴元济叛,朝议加兵,以绶有弘恕之称,可委以戎柄,乃授山南东道节度使。”可知,山南东道此次扩军发生在元和九年,是为应对元和九年的淮西吴元济叛乱。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山南东道与荆南均毗邻淮西,但史料中并无元和九年对荆南扩军的记载,再结合上述荆南裁军之史实可知,宪宗年间,朝廷对于荆、襄藩镇的政策已走上截然不同的道路。元和以来,朝廷已将山南东道看作单纯的军事重镇,而对于荆南节度使,宪宗朝廷进行了一系列缩减开支、增加收入的财政改革,荆南虽未因此成为财政主要来源,但已承担部分国家财政任务,例如,元和八年对江淮的赈灾行动。“元和八年……淮南扬、楚、滁三州,浙西润、苏、常三州,今年旱歉尤甚,米价殊高,言念困穷,岂忘存恤。宜以江西、湖南、鄂岳、荆南等使折籴米三十万石赈贷淮南道三州,三十万石贷浙西道三州。”可见,荆南已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
综上所述,至德二载荆、襄藩镇的设置,标志着山南东道政区的分置。分置后,肃代时期对荆、襄藩镇管区的调整,实现了荆、襄藩镇在经营重心上的转变。肃代以后,从荆、襄藩镇各自的兵力变化,尤其是元和年间各自的兵力调整,能够看出朝廷对于荆、襄藩镇政策有明显的变化过程。元和以后,山南东道军事性愈发加重,而对于荆南则不能用单纯的军事型或财源型藩镇去定义,荆南在保有较强军事实力的同时,也具有一定的财政产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