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效”减肥药,你看“刑”不“刑”
日期:10-24
运动太累、节食太苦、当减肥进入瓶颈期,不少人会寄希望于减肥药,这让别有用心之人有了可乘之机。近日,高淳法院审结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涉案的正是含非法成分的减肥保健食品。
2020年至2021年,李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明知其销售的减肥保健食品可能添加非法成分的情况下,仍通过网络低价购买上述减肥保健食品,并使用他人注册的网络店铺和食品销售资质,向马某等32人销售该减肥保健食品,销售金额共3600元。
经过专业检测发现,李某销售的减肥保健食品中含有西布曲明成分。“西布曲明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剂,具有兴奋、抑食等作用,曾在医学上用于辅助治疗肥胖症。”承办法官介绍,“但西布曲明副作用大,常见不良反应有口干、呕吐、眩晕、血压升高、心率加快等,严重时可能导致中风甚至死亡。”据悉,2010年10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发布通知,停止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在全国生产、销售和使用。
高淳法院审理认为,李某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最终,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7500元,追缴其违法所得,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陈妍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