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经济报记者 潘一嘉 徐 杨
实习生 张思宇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过去一年,南京法院成功化解了高达320余亿元的债务危机,为约2300名职工找到新的就业出路,更盘活了约170万平方米的土地与房产,让沉寂的资产重新焕发生机。这些辉煌成果的背后,是南京法院对破产审判模式的持续探索与创新,特别是“三位一体”绿色破产南京模式的深度实践,为困境企业搭建起一座通向新生的桥梁。破产审判不仅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内容,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和“助推器”。
创新模式显成效
小微企业重获新生
日前,南京开展了一场旨在挽救困境企业、助力小微企业重生的破产审判改革。南京法院通过创新破产审判模式,成功探索出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绿色破产之路,为众多小微企业带来新生的希望。
某旅游公司成立于1998年,曾是江苏省内知名的旅游企业,代理亚、欧等地区签证办理,连续多年获评“五星级旅行社”、国家级“3·15诚信体系单位”等。近年来,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业务停滞,资金链断裂,陷入经营困境。2024年3月,南京中院依法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重整案。
面对这家企业独特的资产——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资质,法院遇到了评估难题。这些无形的资质,难以用传统的评估方式衡量其价值。为了破解这一难题,法院指导管理人多次走访旅游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搜集近期行业内类似收购案例,结合债务企业的品牌价值、历史经营状况和旅游资质的稀缺性,进行全面而深入的评估。最终,通过公开招募的方式,成功引入重整投资人,为企业的重生铺平道路。
4个月后,这家企业在法院的精心策划和管理人的不懈努力下,实现了凤凰涅槃。重整计划不仅提前执行完毕,还显著提升了债权清偿率,有效降低了上下游同业小微企业的债务风险,成为小微企业破产重整的典范。
无独有偶,另一家小微企业——某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也通过破产和解重获新生。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经营某连锁品牌健身房,因自身经营不善,出现大量诉讼、执行案件,涉及会员退费、劳动争议等诸多纠纷。秦淮法院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后,指导管理人积极与公司股东、债权人等进行沟通,最终促成股东通过自筹资金方式与债权人和解。2023年10月,和解协议履行完毕,会员成功获得部分退费,普通债权人清偿率在同类健身机构破产案件中处于较高水平。
企业发展离不开良好的营商环境“土壤”,通过灵活运用小微企业破产保护机制,南京法院为众多处于困境中的小微企业提供宝贵的重生机会,也为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府院联动显威力
助力企业脱困前行
破产工作涉及多方利益协调,仅靠法院“孤军奋战”无法达到统筹兼顾、快速重整的最佳效果。南京法院以破解难题为抓手,强化破产案件“府院联动”统一协调机制,变“单兵作战”为“多方突破”。南京法院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等16家单位出台《关于完善府院联动机制推动破产事务全流程高效办理的意见》,实现府院联动机制的系统集成和高效运转。
在某园区管理公司的破产清算案中,溧水法院通过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成功促成债务人与债权人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就经营矛盾达成和解,明确经营项目为新材料研发及金属制品生产、加工、销售等。后经债权人申请,六合法院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案。在审查过程中,法院发现该公司资产出租后,承租人多年来均正常生产经营,且有投资人向管理人表达了投资意愿,地方政府亦积极支持对该公司进行盘活纾困。
针对该公司的经营现状,管理人与承租人签订不定期租赁合同,保留原有的生产能力、生产队伍和经营模式。后经公司股东申请,法院依法裁定转入破产重整程序。在产业政策支持下,投资人最终同意在初步投资方案的基础上再增加相应投资额参与破产重整。2022年7月,六合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并终结重整程序。
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得益于府院联动机制的充分发挥。在破产程序中,法院积极与地方政府、行业协会等沟通协作,共同识别企业的挽救价值,并制定相应的重整计划。同时,通过引入投资人、保留原有经营模式等措施,增强了意向投资人的重整信心,实现了资产的保值增值。最终,普通债权清偿率从10%提升至31%,切实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优化流程提效率
推动市场净化升级
在破产审判工作中,南京法院不仅注重公正,更兼顾效率,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实现了审判流程的优化和审判效率的提升。这些努力不仅加速了破产案件的审理进程,更推动了市场的净化与升级,为经济的健康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南京法院深知,规范化、标准化的审判流程是提高审判效率的基础。为此,他们精心编制破产审判辅助工作手册、破产文书样本手册等标准化文件。这些手册详细规定破产审判的各个环节和步骤,为法官提供清晰的操作指南。通过遵循这些手册,南京法院实现了破产审判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
与此同时,南京法院还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审判效率,上线“执转破”系统等在线办理平台,实现破产事务的在线办理和高效协同。这些平台不仅方便当事人和律师的参与,更使得破产案件的审理过程更加透明、公正。通过信息化手段,南京法院成功打破传统审判方式的时间和空间限制,让破产审判工作更加高效、便捷。
某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的案例就是南京法院优化流程、提高效率的生动体现。这是一家经营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等业务的小微企业,由于资金链断裂而陷入困境,无法清偿到期债务。面对这一困境,公司股东决定向雨花台区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在接到申请后,雨花台区法院迅速启动破产清算程序。得益于南京法院优化的审判流程和高效的信息化平台,该案的审理进程异常顺利。法院多次组织债权人、债务企业座谈沟通,充分了解诉求、征求意见,并指导管理人拟定符合各方利益的和解协议草案。最终,在债权人会议的表决中,和解协议获得高票通过。
在该案中,南京法院的高效审判不仅帮助债务企业实现快速退出市场,更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和解协议,债权人的债权得到全部清偿,避免因破产清算而导致更大损失。这一结果也让债务企业得以“涅槃重生”。
下一步,南京法院将依法清理低效劣势企业,积极配合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在破产审判工作中,南京法院将继续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紧抓提质增效主线,将统筹“破”和“立”的理念融入审判工作的各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