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专精特新贷”风险补偿政策
日期:10-08
为发挥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简称 “省风险补偿基金”)增信作用,聚焦“1650”现代化产业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的信贷支持,推动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引领带动全省中小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省财政厅会同省工信厅发文在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下设立“专精特新贷”产品。
一、贷款对象有哪些?
江苏省专精特新企业库的入库企业,包括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其中被列入的“1650”“筑峰强链”计划的企业予以重点支持。
二、担保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有什么要求?
1. 贷款额度。流动资金贷款单户最高额度2000万元(含),项目贷款单户贷款额度最高3000万元(含)。
2. 贷款期限。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最长一年 (含),项目贷款期限最长五年(含)。
3. 贷款利率。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不超过一年期LPR+50基点,项目贷款利率不超过五年期LPR+50基点。
三、担保方式有哪些?
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 1000 万元(含)的流动资金贷款,以信用方式投放,企业无须提供抵质押、担保或第三方保证;对于单户贷款额度超过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及所有项目贷款,可追加抵质押、担保、第三方保证措施。
四、符合条件的企业如何申请?
专精特新企业库内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可通过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服务平台(网址:www.jsphjr.com)申请“专精特新贷”。企业可以向同一家合作银行分批次申请“专精特新贷”并提款,但任一笔“专精特新贷”的申请和发放均须符合实施方案相关条件,且任一时点单户“专精特新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实施方案规定的单户贷款额度上限。
五、风险补偿比例是多少?
以合作银行申请“专精特新贷”风险补偿时的单户贷款余额确定风险补偿比例,其中:对于单户贷款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含)的,省风险补偿基金承担80%的贷款本金损失风险,合作银行承担20%的贷款本金损失风险和全部利息损失风险;对于单户贷款余额超过1000万元的,分段进行分担,其中1000万元(含)以内的部分按前述机制分担损失风险,超出1000万元额度部分由省风险补偿基金承担50%的贷款本金损失风险,合作银行承担50%的贷款本金损失风险和全部利息损失风险。
六、不良贷款风险补偿流程是什么?
“专精特新贷”的风险补偿,按照合作银行申请、省工信厅初审、省财政厅复核、省基金管理人拨付风险补偿资金等流程进行。
具体文件:《关于印发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项下“专精特新贷”产品工作方案的通知》(苏财金〔2024〕26 号)。
苏财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