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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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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高淳法院 调解补“漏”疏“心”

日期: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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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江苏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多亏了你们调解,我的损失才能这么快得到赔偿。”近日,高淳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纠纷,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不久前,家住某小区七楼的小赵发现家中出现积水,地板、衣柜等家具均有不同程度的损坏。几经察看,他发现是八楼公共区域水管渗水导致。小赵找到物业服务公司要求赔偿自己的全部损失,双方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物业和业主间的良好关系是舒适居住环境的基础。”承办法官表示,在仔细查阅卷宗后,认为如果“一判了之”可能会导致矛盾升级,继而引发新的纠纷。询问纠纷双方意见后,承办法官会同调解员吴素萍一同参与调解。

承办法官和调解员采用“背对背”的调解方式。一方面,安抚小赵的情绪,“当务之急是坐下来尽快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向物业公司释法明理,“公共排水管道属于业主共用设施设备,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你们公司有养护、管理的责任……”

在法官和调解员的努力下,纠纷双方的情绪逐渐平稳,但对渗水范围及赔偿金额存有异议,要求司法鉴定,确定具体损失。

“司法鉴定时间长、费用高,不仅会增加时间和经济成本,也不利于快速解决房屋漏水问题,反而加重你们的负担。”调解员耐心进行解释,双方都对是否继续鉴定有所犹豫。

见此情况,调解员抓住双方矛盾症结,结合财产受损程度、市场价格等因素进一步分析利弊。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这场因楼房漏水引发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陈妍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