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余月(身份证号码320504198510121026)系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执业证号为13205202011223019,2024年9月18日因个人原因不慎将律师执业证遗失,现特此声明作废。
声明人:余月
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