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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租来的房子可否装修改造

日期: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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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江苏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2020年7月,王某将案涉房屋出租给张某,租期2年。2022年3月,张某联系家装公司对房屋进行拆除重新装修,王某发现后报警。王某认为张某未经其同意对房屋擅自装潢拆除,直至房屋租赁到期张某一直拒绝出面处理,也未返还租赁的房屋。无奈之下,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返还租赁的房屋、赔偿房屋财产损失以及非法占有房屋的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租房合同》时,已约定被告无权转租、转借、转卖该房屋及屋内家具家电,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租房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规定,被告未经原告同意对案涉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应按照合同约定赔偿原告相应损失。结合已查明事实,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房屋装修赔偿费、租赁到期后的房屋占用费以及水电费用。

现在房屋租赁的现象非常普遍,承租人在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时要特别注意,毕竟房屋不是自己的,租期到了也不能将装修带走,还可能被出租人要求恢复原状,承担更大损失。因此,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应当对双方权利义务进行详细明确的约定,如承租人是否可以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合同到期后装饰装修应当如何处理等。本案中,在出租人没有以明示的方式同意的前提下,承租人私自拆除装潢并改造不能推定为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陈昱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