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枫”调“语”顺巧解当事人心结
日期:09-23
近日,邳州法院铁富法庭调解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成功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本案被告李大爷在集市上看中一只待售的小狗,遂向摊主王大爷询价,但因双方价格未谈拢,讨价还价时产生了矛盾,推搡中李大爷的电动三轮车将王大爷碰倒,造成王大爷受伤住院。经公安机关鉴定为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李大爷进行治安处罚,后双方因医药费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王大爷将李大爷诉至法院。
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经过综合分析,认为案件事实清晰,赔偿金额也不大,但原被告双方情况特殊,原告王大爷已年过八旬,被告李大爷腿脚不便,还是“五保户”,而且两位老人对立情绪也非常明显,如果一判了之可能不能使双方信服,后续更有可能引发其他矛盾。为确保“案结”的同时也能“事了”,法官决定通过悉心调解,来真正化解两位老人之间的矛盾。
“李大爷,我知道您的困难,但是您看啊,是您的车导致王大爷受伤了,老人家八十多岁了,医院也住了不少天,医药费也不少花,不论是讲情还是讲法咱都得负这个责任。”“王大爷,您先别着急,您受伤了这身体和心里肯定都不好受,这花费确实也不少,但李大爷的情况您也看到了,本身也有困难,咱这边也要体谅一下。”法官一方面耐心向被告李大爷说明事实、释法析理,循序渐进引导被告换位思考;另一方面,细心安抚原告王大爷情绪,告知被告的难处,阐明解决纠纷的意见。
经过深入的交流和劝解,李大爷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当庭向原告表达歉意,但因为身体残疾,收入有限,希望对方多多体谅;王大爷也表示理解被告的难处,主动提出可以延期支付赔偿款。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大爷可以分期分批支付赔偿款。
没想到,李大爷回家后,经多方努力凑够钱款,于第二天即到法庭履行全部赔偿金,两位老人握手言和。 陈 楠 沈 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