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金湖法院执行法官“不畏浮云遮望眼”,与被执行人斗勇又斗智,识破其伎俩,及时兑现胜诉人权益。
几年前,许某独资创办的机械公司因拖欠借款,被金湖法院强制执行,在拍卖了公司厂房及机械设备后尚有20余万元一直未能执行到位,案件被“终本”执行。
不久前,该院接到举报,许某在某地新成立机械公司。执行法官按图索骥找到这家公司,结果发现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非许某,但许某确实在公司上班,而且其办公室门外还挂着“总经理”牌子。在与其交谈时,许某坚称,公司不是他的,自己是受公司法定代表人聘请担任总经理。但在随后走访中,公司干部和职工均反映,在公司从未见过“法定代表人”,公司大小事务都是许某说了算。
经过深入调查,执行法官终于“挖出”内情。原来,许某为逃避履行还款义务,在自己原公司被法院执行后,串通其70多岁早已退休的岳父,以其岳父的名义申请注册成立这家新公司,并申请新的银行账户,许某则充当“幕后老板”,是公司实际控制人。
识破许某的隐匿伎俩后,执行法官依法对相关账户采取冻结措施,并对许某逃避执行的行为进行训诫。最终,许某认识到相关行为的违法性以及逃避执行的严重后果,主动清偿余款,案件圆满执结。伍晓伟 李玉培